第四章 地方权力机构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一、代表选举
1949年11月至1951年8月,龙江县达呼店区、回文区和卧牛吐区分别建立区、村人民代表
会议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下,由农会、青年团、妇联、工商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各界
人士民主协商,建立各级政权。各乡、村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以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区各届
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分别由各阶层选举产生:党代表由各党支部推选;区人民政府代表由区直
各部门选举产生;农民代表由各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群众团体代表由各团体选举产生。每位
候选人均有提出代表候选人和介绍候选人的权力,经协商确定候选人。最后由候选人自由选举。
1953年起,实行普选,成立区、乡选举委员会,按选举法规定,选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
大会的代表。乡人民代表的选举,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代表由村直接选出。1956年11月梅里
斯达斡尔族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用间接方式产生,即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区人民代表。自1980年5月梅里斯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起,区人民代表采取直接选举方式产生,
由选民直接选举区人民代表。
区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方面代表均占一定比例。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
表179人。其中,农民代表108名,占代表总数的60.3%;工人代表5名,占2.7%;教育战线代
表7名,占3.9%;卫生战线代表4名,占2.2%;财贸战线代表9名,占5%;党政机关干部代表
39名,占21.8%;科技战线代表2名,占1.1%;解放军代表1名,占0.6%。在代表总数中,非
党群众74名,占41.3%;女代表35名,占19.6%;少数民族代表35名,占19.6%。区第四届人
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135人。其中:干部68名,占50.4%;工人3名,占2.2%;农民55名,占
40.4%;知识分子37名,占27.4%;妇女22名,占16.3%;少数民族24名,占17.8%;中共党
员86名,占63.7%;共青团员2名,占1.5%;民主党派爱国人士6名,占4.6%。大专文化16人,
占11.9%;中专22人,占16.3%;高中16人,占11.9%;初中73人,占54%;小学8人,占5.9%。
35岁以下26人,占19.3%;36至55岁101人,占74.8%;56岁以上8人,占6%。
二、历届代表大会
1952年8月5日,龙江县卧牛吐区在东卧牛吐村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
27人。省政府主席于毅夫出席大会,并宣布,批准成立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经选举,茫哈
(达斡尔族)当选为区长,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5次会议。同期,回文区、达呼店区均召开
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9月,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达呼店区、回文区的行政区划隶属齐齐哈尔市后,
1956年11月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梅斯达斡尔族区。是月,召开梅斯达斡尔族区
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刘兴泉为区长,副区长4人。
1958年12月31日,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撤销。在1959~1979年的20年中,区级机构先后
称齐齐哈尔市华丰人民公社、齐齐哈尔市郊区办事处,齐齐哈尔市郊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3月,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建立梅里斯区政府。鉴于1956年梅里斯达斡尔族
区召开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遂将1980年5月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列为第二届。至1990年,
共召开4届代表大会。从第二届起,每届代表大会召开4次会议。按照规定程序,每次大会听取
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区财政收支等专项工作报告,
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听取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案的审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听取代表资
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依法进行对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的换届选举
或补选,依法选举出席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龙江县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一览表(1952~1955)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2至4届人民代表大会一览表(1980~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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