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信访
第七节 信访
1956年11月,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在区党政机构中设兼职人员接待处理信访工作,并由区委
副书记,党委办、政府办主任等组成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基
层各单位也设立相应的信访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
1961年10月至1962年,郊区工委在组建初的一年多中,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79件,来访11
人。其中,来信多为匿名信。来信来访的内容,多为检举、控告少数党员、干部不认真贯彻执
行党的方针政策,违法乱纪、多吃多占、作风不民主等问题,申诉、控告内容也占一定比例。
根据干部管理范围,对来信来访均作直接办理和转有关单位办理。在查处过程中,多数单位能
认真对待,做到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但也有少数单位不够负责任、拖拉,一些具体问题
得不到及时解决。后经催办,均已办理完毕。
“文化大革命”初期,信访工作一度中断。1967年12月郊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信访工作
得到恢复。为贯彻省革委会关于“分级负责,归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指示,做好信访工作,
1971年4月15日,郊区革委会参照市革委会各部、局(组)处理信访工作的职权范围规定,对区
机关办公室信访接待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4个部、办,9个科、组,根据各自的工
作性质,制定43条职责范围,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并规定,“对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
各部门要主动承担,要以主办单位为主联合办案,不要互推拖”。此件在贯彻执行中,收效较
好。
1974年10月9日,区委、区革委会参照市委、市革委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又制定
《关于区直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职责范围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
把接待处理信访工作的职责范围,分解到区委、区革委会办公室信访接待窒和区委中6个部门、
区革委会中9个部门和公安分局、法院等单位,所涉及的内容更加广泛、具体、明确,便于执
行。同年1—10月,区信访接待室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6件次,其中,来信70件(中央转办6件、
省转办5件、市转办27件、直接受理32件),来访116人次。多数基层组织在处理信访工作中,
注意掌握党的政策,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群众的正当要求,给予恰当处理;对不合
理要求,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说明不予解决的根据;对利用信访工作进行捣乱的少数人,
给予打击,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开展。此期间,已处理结案153件,占总数的82%。在同年11月
5~7日召开的全区信访工作会议上,对全区一些领导干部在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不负
责任、简单粗暴,以及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以致全区尚有40多起积案未解决、群众重复上
访、越级上访较多的问题提出批评,要求今后努力改进和解决。
1977年,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文革”中在政治上受迫害、经济上受损
失、身心受摧残的干部、群众、纷纷通过信访形式要求得到解决。1~11月,区信访接待室接
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51件(次)。其中,来信99件,来访152人次。通过各级组织的办理,至年
底前已结案213件,占总数的85%,基本满足了上访人员的正当要求。但也仍有少数干部对信
访工作认识不端正,不负责任,致使有的积案长达七、八年之久得不到解决。同时,在所收来
信中,重复来信35件,重复来访116人,重复来信来访占总数的60%。这一年,区委、区革委
会分别于8月18日和12月24日两次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重申信访工作在新
时期的重要性,强调“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限期清理全部积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信访工作量加大,积案增多。按照市委部署,区委决定,1979年
1~3月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场清理信访积案大会战。通过采取书记挂帅、全党动员、上下
结合、归口负责、统一指挥、联合办案的做法,全区各单位对上级交办和本级受理的百余件信
访积案,全部处理完毕。
八十年代初,信访工作面临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错案,农村实行家庭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形势,工作量相应增加,并开始出现集体上访的新情况。上访内容既有历
史遗留问题,也有现实问题,多属要求落实政策,解决土地纠纷等方面。全区各级领导和信访
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亲自接待上访人员,并
提出处理意见;各部门坚持归口办理;区信访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并下力量处理上级交
办信件、积案和少数上访老户的“老、大、难”案件。1982年,区信访办共受理121件,结案
94件。与上年相比,上访量下降34%,结案率上升,全区信访工作出现好形势。哈拉公社荣获
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于1983年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1984年,在全区信访系统中开展“文明接待”、“创信访者之家”活动,热心为上访人员
排忧解难。区信访办公室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6年多中,
共受理各类案件3 583件,全部结案。其中,平反“文革”中冤、假、错案52件。1987年,进
京(盛市)上访又出现苗头。区委、区政府对全区11名上访老户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措施,化解
矛盾,有效控制了越级上访问题。
1981~1990年,区委、区政府2次制发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决定》,6次召开全区
信访工作会议。其中,命名表彰哈力乡、教育局、法院、纪检委为1984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赵万良等31人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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