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战事
第三节 战事
1945年10月,由中共嫩江省委书记王盛荣、省主席于毅夫、军区司令员王明贵,在境内奈
门沁村组建一支由蒙古族和达斡尔族为主体的地方武装部队——齐齐哈尔蒙古自卫大队,鄂秀
峰任大队长。兵员200人,编3个连队。为适应武装斗争的需要,1946年2月1日,扩编为蒙古自
卫军第五旅,鄂秀峰任旅长,兵员增至。700多人。期间,达呼店、回子房、卧牛吐各区相继
成立公安中队。自卫军在各区公安中队的配合下英勇作战,为解放齐齐哈尔,保卫新生的民主
政权,做出重要贡献。
一、哈拉截击战
1945年11月中旬,蒙古自卫大队成立不久,便得到光复军叶永林团长带队前往西南景星一
带搜集日伪遗留的武器和弹药,将返回回子房区进行扩编的情报,同时亦接到嫩江军区及公安
局出兵截击的命令。当晚,鄂秀峰带队向富拉尔基以西虎尔虎拉站出击。当前卫连到达富拉尔
基东北10多公里的哈拉村东屯(今哈力乡哈力村),同敌人遭遇。刚一交火,便抓到8名敌人,
截获一辆大车。俘虏中有光复军团长叶永林和回子房区区长黄廷宣,以及6名警卫员。大车上
满载着武器弹药。而逃至西屯顽抗的是光复军营长王文起(伪满警察)。鄂秀峰带后续部队赶到
后,为减少部队伤亡,命令叶、黄给王文起写信,要其缴械投降。信由俘虏兵送交王文起。王
回信要求自卫大队派一负责干部前往联系。三连连长徐兰廷奉命前去。不料,被王扣为人质,
欲与叶、黄交换。为严惩敌人,自卫大队利用黄昏薄暮,向敌人发起突然进攻。战斗中,徐兰
廷乘敌人混乱之机突围,回到部队。王文起只带少数敌人向西北逃窜。因天色已黑,自卫大队
在追击中抓到20名敌人,王文起等逃脱。
此战击毙敌人10人,活捉叶永林、黄廷宣等30多人;缴获迫击炮1门、掷弹筒12支、轻机
枪2挺、马步枪30多支、轻枪2支、弹药4大车、战马50多匹、鞍具80多具。首战告捷,自卫军
士气高涨,声威大振,群众踊跃报名参军。到11底,自卫大队发展到250多人,队伍得到壮大。
二、霍多台追击战
1945年11月中旬,自卫大队得到情报:匪首“快马神枪”刘四海等40多名匪徒,窜到霍多
台屯抢劫。霍多台屯距自卫大队驻地25公里。自卫大队一连连长敖和忠奉命率120多人,分兵
两路出击。当部队行至距该屯只几公里时,土匪闻讯出逃。部队不顾长途奔袭疲劳,随后追击。
追出15公里,除个别土匪逃脱外,匪首刘四海以下40多人全部被活捉。
三、杨家窑攻坚战
1945年12月末,自卫大队根据嫩江军区的指示,前往卧牛吐区剿匪。占据卧牛吐东屯杨家
窑的30多名土匪,凭借炮楼和“土围子”为屏障,阻挡部队靠近,并打死自卫大队战士3人。
鉴于“土围子”高,且四周有炮楼,易守难攻的情况,鄂秀峰一边派部队将“土围子”围住,
不让敌人逃脱,一面派人调重武器强攻。凌晨1时起,12支掷弹筒和迫击炮同时向“土围子”
开火,土匪乱作一团,要求停止射击,举起白旗投降。这次战斗对江北一带威慑很大,匪首土
毛子携二子及10多支枪归降自卫大队。至此,自卫大队发展到700多人。
四、合根泡子围歼战
1946年10月19日上午,时值天降大雪,“草上飞”与“四海”绺子的残匪汇合200多名胡
匪(匪徒)突然由卧牛吐东窜至距达胡店5里地的乌里斯克(今霍多台村)村,意欲攻打达胡店区
政府。当时区中队部分人员外出执行任务,区政府只有武装中队队员的工作人员20多人。在紧
急关头,区委书记范定国临危不惧,当即组成3个战斗班,由范定国、区公安中队指导员孙瑞
廷、区公安中队队长孙彬各带一个班,主动出击敌人。土匪误认为蒙古自卫大队,便向北逃至
舍根泡子村。区公安中队一面追击,一面派人组织各村民兵100多人,将土匪围在村外。战斗
一直持续到第三天黎明,打死土匪炮头2人,打伤多人,终将土匪击溃。战斗中,区公安中队
班长管永昌、战士李凤山光荣牺牲。经龙江县政府批准,追认管永昌、李凤山为革命烈士。土
改时,管永昌的家乡马回屯,改名为永昌屯。
五、北五家子遭遇战
1947年,达胡店一带土匪活动猖獗。1月21日(农历腊月三十)晚,为保证农民过好土改后
的第一个春节,区委派出3个武装小分队到各村巡逻。区公安中队指导员孙瑞廷率领20多人的
武装小分队,从民主村出发,向北五家子屯巡逻。午夜漆黑,大雪飞扬。孙瑞廷等4人骑马先
行,后面人员坐马车跟随。当行至北五家子村西南角时,突然遭遇到潜伏在这里百余名土匪的
袭击。虽经还击,但终因寡不敌众,孙瑞廷、王福山被土匪抓获,并挟持到北五家子屯地主张
俊家。土匪用酷刑逼问区干部、党员、兵力等情况,孙、王坚贞不屈,拒绝回答。土匪便扒光
孙瑞廷、王福山的衣服,吊在烧红的铁炉上烤(土匪称这种刑罚为“坐火车”)。直到天亮,土
匪一无所获。毫无人性的土匪用绳子把奄奄一息的孙瑞廷、王福山拖到陈家阿拉,扔到大荒甸
子的土坑里,年仅25岁的孙瑞廷和他的战友王福山,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
命。
噩耗传来,广大干部群众义愤填膺,决心化悲痛为力量,揖拿凶手,为烈士报仇。1947年
2月至1951年,参加残害孙瑞廷、王福山烈士的惯匪头子“草上飞”多明福、土匪头子“齐大
连长”、刘忠和,先后被人民政府处决。
为纪念烈士,1949年春建政时,将烈士牺牲地——北五家子屯,改名为瑞廷村。1956年,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瑞廷村所在地建立瑞廷乡人民政府。1990年,梅里斯区和瑞廷乡
人民政府在瑞廷乡为烈士立一纪念碑,碑文是:“孙瑞廷烈士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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