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 一、教师队伍
队伍状况 据伪康德二年(1935年)统计,有塾师22人。至伪康十二年(1945年)还有塾师6
人。其中未受过正规师范教育不胜任者居多。
宣统二年(1910年),始设官方学校,有教师3人。同时有乡办教师3人。官立学校教师迥异
于塾师,多为师范学校毕业生。据民国十四年(1926年)统计,在14名教师中有10名师范毕业生,
农业学校毕业生1名,工业学校毕业生1名,中学毕业生2名。
伪大同元年(1932年),有教师14名,其中有1名私立教师。伪康德五年(1938年),有教师
34名,其中女教师1名。至伪康德十二年(1945年)8月止,有教职工82人。是时,当局对教师采
取了“取缔”与“养成”训育办法。凡不符合奴化教育条件者多被撤销或囚禁,并规定未受过
“养成”训练的不许在各类学校任教。
1946年,直至新中国成立为本区小学教育恢复发展时期,教师队伍有较大的发展壮大。多
数教师是从旧社会过渡来的知识分子,少数是参加土改的干部,师资水平参差不齐。
1953~1955年小学教育着重进行整顿巩固,只增加1所学校。教师队伍亦无多大发展。1956
年,执行“加速发展,提高质量,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教育工作方针,教职工增加到335
人。嗣后直至1965年,全区教职工总数为944人。其中小学教职工725人,中学教职工153人,
农业中学教职工66人。仅9年内就增加609人。在这些教师中,有少部分是师范院校毕业分配的
大中专生;还有任小学低年级教师的高小毕业生;再有是经初级师范培训学习统一分配的。19
61年有157名由初师和简师班毕业学员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1962~1963年,由简师班毕业的
许多人被调出教育界。到“文化大革命”前,全区教师中有2/3在文化知识、业务能力方面胜
任其所负之责。
在“文化大革命”中,一些知识能力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受到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
一部分退出了教育第一线。还有些教师因“政治问题”而被停止教学。各师范院校暂时停办,
断其师资来源,造成师资水平不高,数量不足。
70年代初,为解决中小学师资不足,一是选送初高中生到师范学校学习。学习时间有数十
天、半年、1~2年不一;二是在初高中毕业生中选用民办教师,以补充教师队伍。
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后,教育步入正轨。1979年全区有教师1 672人。其中小学教师925人,
中学教师747人。到1984年,全区教职工为1 540人。其中小学教师1 097人,中学教师463人。
据是统计,全区小学专任教师1 055人。其中:中师、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的514人,中师、高
中肄业及初师、初中毕业的504人,初中、初师肄业的及以下的37人,学历合格率是48.7%;
中学专任教师451名,其中本科毕业8人,专科毕业本科肄业二年以上的81人,专科肄业未满二
年的22人,中专、高中毕业及以下的295人,中专、高中肄业及以下的45人,学历合格率为26.1%。
是时,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教师业务文化水平合格、胜任教学工作的
教师只有1/3左右;2、民办教师所占比重过大。1984年民办教师占51%,后经“内招”、
“转干”,但到1990年全区还有民办教师357人;3、中小学教师在地区上分布不平衡。城镇及
附近中小学教师编制偏多,而偏远地区的教师编制偏少。
截止1990年,在全区中小学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12人,中级职称的317人,助级职称的606
人,员级职称的351人。
1990年全区教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1990年中、小学分课程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
二、教师培训
塾师多数未受过师范正规教育。民国元年(1912年)始,在各季假期开设师范传习所,对塾
师进行培训。后至伪满时期,当局对教师进行“养成”训育,合乎奴化教育条件者方允许在各
类学校任教。
50年代末,齐市进修学校在本区设面授辅导站,培训教师。各中心校选送文化业务能力较
好者参加进修。但因当时对此领导不力,辅导时断时续,几经反复有始无终,直到“文化大革
命”开始,也无一批毕业学员。与此同时,基础较好的中学教师报考了各师范院校的函授学习。
进修学校的冯万夫教师于60年代毕业于东北师大的函授教数学系。除此之外,先后推荐30余人
到哈尔滨师专、齐齐哈尔师专的速成班离岗进修。结业后仍回本区工作。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区教育科教研室面对全区因“文化大革命”而造成业务水平过低
的现状,在各公社设立教学点,系统为教师辅导各科教材。但无长远规划和统一教材。
1978年,省函授广播学院在本区招收中文、数学、政治三个专业的高师函授生。于1981年
有46人获得毕业证书。
是年,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主要是培训小学教师,同时负责对初中教师业务指导与培训。
嗣后,教师进修学校自办物理、中文和数学三个专业的高师预备班。有120人坚持学习完
全高中教材。同时又为全区小学教师进行初师文化学习辅导,开设了《现化汉语》、《数学》、
《文选》等。
1980年后,本着“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于不胜任教学的,首先
组织他们学习教材教法,然后再系统地进修文化专业知识;对于基本胜任教学工作,但未系统
学习过所教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师,组织其进行系统的文化学习;凡是文化水平未达到初中程度
的小学教师和未达到高中程度的初中教师,组织其补习文化课,达到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后,
再系统学习中师或大专课程。
是年署假前,区教师进修学校开办中师函授班。考试录取239名学员。经5年系统学习,于
1985年7月毕业。1984年,又在小学教师中录取了33名中师学中,于次年秋开学授课。
1985年后,参加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学习的人有111人,中等教育专业证书班学员有571人。
截止1990年,中小学教师除接受教材及岗位培训学习之外,部分教师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或自学
考试,接受高等教育,提高自己的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达到国家的要求标准。
三、教师待遇
解放前,不论是塾师还是官立学校教师,其社会政治地位都很低下。特别在沦陷时期,当
局对教师采用“取缔”与“养成”训育之法,对中国教员严加控制,随时都有被以“反满抗日”
罪名被捕的危险。但由于教师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深受百姓尊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师的社会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为光荣的人民教师,新
中国的主人。
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后,极“左”思想阻碍了教师地位的提高;待到“文化大革命”
时,教师被视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知识越多越反动”,在劫难逃。致使
有部分教师弃教改行。
1978年后,党为知识分子落实政策。全区有16名教师“右派”得以改正,有53名教师的冤
假错案得以纠正。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教师的地位。国家先后几次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
1984年,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风尚。各级党委、政府就优先解
决知识分子入党问题、教师子女就业、参军,民办教师工资待遇等问题做出若干规定。教师的
地位超过建国以后任何时期。
塾师的薪金一般都很低,据康德五年(1938年)统计,塾师的年平均工资仅196元。据康德
四年(1937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统计,龙江县国民学校教员的月工资平均为24.5元,国民优级学
校教员的月平均工资也只有27.35元。国民义塾教员的工资还要低于上述的教职员工资。据康
德五年(1938年)六月统计,龙江县共有27名国民义塾教员,而其最高月薪是34元,最低月薪仅
8元,平均月薪为25.6元。
解放初期,教职工的工资以实物(小米)支付。小学教师一般每月90斤小米,最多者为120
斤。
1952年7月始,全国高、中、初等学校实行以工资为单位(按粮、油、布、煤、盐五种实物
价格综合折算货币)。乡村小学教职工共分10个等级,工资分在70~80分之间。
1954年11月,在工资等级不变的情况下,普遍增加了工资分,原工资较低的教职工,在总
人数15%的范围内提升了工资级别。
1955年7月起,将职工的工资标准订为货币工资标准,并按国家统一规定加了物价津贴。
另有10%的教职工提升了工资级别。
1956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颁发了9个工资标准表,将行政职工和
教学人员分为两个工资标准表,减少了等级,增大了级差。
1959和1960年为少数教师中工资偏低的人员调整了工资。升级面中学为40%,小学为25%。
1963年,各级学校的教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
1971年,对少数教工工龄长、工资低的教职工的工资作了一些调整。
1977年,对相当于18级以下干部的教职工,按40%的升级面调整了工资级别。同时对1971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提升了工资。
1978年12月,“对工作成绩优异,贡献较大和提升后工作表现较好而工资特别低的人员”
按教职工人数的2%提高了工资级别。全区共有17人晋级。
1979年,国务院规定从11月起调整40%职工的工资级别。为了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的原则,规定按照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考核,并以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1981
年11月,国务院又批发了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办法》,进一步调整了中小学
教职工的工资。这次调资的主要内容:一是补齐了1977年升级人员只增加1~7元的限制未满一
个级差的工资;二是提高了普通中小学部分级别的工资标准;三是普遍提升一级,对工龄较长,
贡献较大的教学骨干可提升两级;四是调整了民办教师的补助费,平均每人增加50元。
1990年前,国家又给中小学教师增加10%,增加教龄津贴,农村教师增加农岗津贴。
除享受国家给予的工资外,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1953年后,女职工享受产假待遇;
1952年起享受公费医疗;从1956年1月起享受病假期间待遇;是年末开始享受探亲假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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