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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机构

第三章 文化艺术

第一节 文化机构




  

  1956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设文教科,管理文化教育事业。1958年末,撤销梅里斯达
斡尔族区,建华丰人民公社。设华丰人民公社文教局,主管文化教育工作。1961年,变华丰人
民公社为齐齐哈尔市郊区办事处。文教局改称文教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文教卫生办
公室取代文教科,统管全区文化、教育、卫生及体育工作。1974年始设文化科。1984年,文化
科改称文化局。1988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恢复后,改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文化局,负责全区
的文化工作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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