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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医政管理

第十一节 医政管理





  1946年,龙江县政府组织个体医生成立“中西医药联合会”。之后对行医者进行考试,其
合格者,在梅里斯区域内成立3家“私人联合诊所”。

  1952年,3家“私人联合诊所”转为公有制卫生所,即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中心卫生所、
七区中心卫生所(所址、画匠屯,今隆胜村)、八区中心卫生所(所址:达呼店)。隶属龙江县卫
生科,实行工资制。卫生所实行门诊与划片医疗相结合;建立医疗、预防、传染病报告制度;
每月例会一次。

  1956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中心卫生所下设卧牛吐、达呼店、瑞廷、共和、雅尔塞、哈拉、
莽格吐、大民屯、水师、榆树屯、杜尔门沁等所。初步形成医疗预防网。

  1958年改为华丰人民公社,公社中心卫生所下设哈什哈、共和、虎尔虎拉等所。

  是年,齐齐哈尔市商业局在雅尔塞建农场,翌年建卫生所,1960年发展为场医院。下设达
呼店、音钦、胜利、五家子等分场卫生所,财经统归场医院领导管理。

  1960~1962年,卧牛吐卫生院、共和卫生院、莽格吐卫生院先后成立。期间瑞廷卫生所归
属瑞廷公社,华丰人民公社中心卫生所变为郊区医院。隶属公社卫生科管理。

  1963年8月,除区医院、莽格吐、卧牛吐卫生院外,其它医院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自负
盈亏。

  1985年,实行院长负责制,工资、奖金双浮动。任务定额加补贴的改革。

  1986~1990年,全区卫生系统开展“患者之家”和“白求恩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旨在
树立新的医德医风,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医患间的关系。梅里斯、达呼店卫生院、防疫站为
“白求恩杯”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有33名医务工作者为先进个人。

  一、乡村医生

  1948年始,为抢救急性克山病人,区内各村屯设置“抢救员”。这些人不脱离生产劳动,
遇有病人进行简单的处理。期间共培训抢救员834人。1972年后区医院、区红医校及各公社卫
生院开办“赤脚医生”班,学期3个月到1年,共培训70余人。回到村屯负责免疫注射及常见病
治疗。到1982年,全区有乡村医生106人,农村卫生员72人。均经考试认定资格。

  1990年3月,全区乡村医生进行晋升评定职称考试,有134人被评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其
中被晋升为乡村主治医师17人、乡村医师49人、乡村医生54人、乡村医士14人。

  二、合作医疗站

  1969年12月,梅里斯区学习推广湖北省长阳县合作医疗经验。至1970年,全区有84个生产
队相继办起合作医疗站,有80%以上人口参加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站的资金,由生产队的公益金中提取一部分,其余由社员集资,每人5角至1元。
凡参加者可享受到不收诊费、注射费、针灸费,药费按一定比例报销。因各合作医疗站资金多
少不同,故报销比例数也多少不一,分别在40%~100%之间。基本形成队有卫生员,大队有
卫生所,公社有卫生院的卫生网。

  1972年,卧牛吐公社东卧牛吐大队、雅尔塞公社音钦大队的合作医疗站被评为市、区合作
医疗先进单位。

  1980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医疗资金筹集不足,各大队合作医疗站相继停办。

  三、农村巡回医疗队

  1964~1975年,齐齐哈尔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医院,传染病医院、商业职工
医院、齐齐哈尔钢厂职工医院、第一机床厂职工医院、和平厂职工医院分别组织农村巡回医疗
队,深入区内农村巡回医疗。每次人数为3~6人,时间为3个月至1年。医疗队大多数到生产队
巡回医疗,也有深入卫生院科室开展X光线或培训化验人员。主要诊治地方并多发病及一些疑
难病症,使用针灸疗法,开设家庭病床;培训赤脚医生和收集土方、验方。受到农民的欢迎。

  四、“六二六”医疗队

  1968—1969年,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精神,
先后有192名城市医务人员下放到梅里斯区16个公社卫生院。安家落户的医务人员有119名。

  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增强了农村的医疗技术力量,为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
下放到共和中心卫生院的眼科医生张逸臣、外科医生于曙光开展眼科手术和外科手术后,提高
了共和中心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由于农村医疗设备设施条件所限,这些医务人员在农村生活中的困难未能得到很好解决
很多人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所学非所用,有些专业开展不了工作,有的医疗点闲置无用。
而城市医院又因医务人员中技术骨干的下放农村,致使医疗服务质量降低。

  到1980年,下放区内的城市医务人员全部返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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