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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旱灾

第一节 旱灾





据1954年至1980年27年的气象资料分析,程度不同的干旱就有22年,可以说是十年八早。
其中夏旱11年,占干旱年份的50%。在夏旱的年份中,有7年是春旱加夏旱。干旱严重造成灾
害的有四年。平均每年受灾面积达百万亩以上,占播种面积的27%,粮豆减产幅度达5.6——39.2%。

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布特哈大早,人掘草根、野菜为食。

1954年大旱,成灾面积633525亩。

1977年1月到5月大早,全县227万亩耕地(一总耕地而积的59.5%)未出苗。

1979年5月下们至7月18日连续54天高温无雨。全县82.4万亩作物为二、三类苗,玉米、
甜菜、谷子、大豆绝大部分落干减产。

1985年5月初,旱情严重。至6月8日前只降三次小雨,雨量只有10.2毫米,全县近300万
亩土地干旱。其中严重干旱的有25万亩,有5万亩小麦未出苗,20万亩小麦出苗不到50%;80
万亩大田作物未出苗,20万亩耕地因墒情差不能及时播种。

县内多为黑土,土质粘重,春季土壤返浆,轻度春旱对年成影响不大。但春旱连夏旱或夹
杂其它灾害,粮食就会减产。如,1954年春旱连夏旱,年成为平年;1977年春旱夏涝,造成灾
年;1985年春旱虽重,夏秋两季灾害又多,但均未遇到损失作物生长的灾害,故这年竟成为特
大丰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