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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霜灾

第三节 霜灾





讷河县地处中高纬度,作物生长期短,遇到低温早霜年份,大田作物受害严重。据1954年
至1980年27年的积温资料统计,比常年平均值低50度以上的年份有1957年(—1108.1℃)、1969
年(—59.6℃)、1972年(—116.1℃)、1976年(—52.2℃)等4个年份,是严重低温年,占13.8%,
约六年一遇。在这27年中,出现7个早霜年,为四年一遇。早霜与旱涝互为因果,互相作用。有
时出现前期干旱,后期低温,秋季早霜的连续情况,造成农作物严重减产。

1951年9月初,寒霜骤降,全县13个区,84000亩作物受灾。其中大豆、高粱、玉米较为严
重。

1976年9月6日出现霜冻,成灾面积达1598000亩。

1977年秋,严霜连降,1451个生产队,1723000亩大豆和玉米受灾减产。

1985年5月25日至27日,连续出现霜冻,冻坏禾苗726000亩,毁种458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