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风灾
第四节 风灾
县内农区森林覆被率低,春季常受蒙古低压影响,大风次数多,风沙大。据1954年至1980
年27年的气象资料统计,风害比较严重的有6年,占22.2%,为五年一遇。这6年风剥成灾面积
达2115000亩,平均每年353000亩。跑风严重的地块,每年被大风刮走的表土在2厘米以上。平
均每年春季刮7级以上大风为15天,5级以上大风为44天,占全年大风日数的52%。夏、秋季节
部分地区也时遭风害。
1948年7月13日,全县118150亩农田遭受风灾。
1955年5月,全县23655亩农作物受风灾露根跑风,秋季严重减产。
1956年4至6月,共刮52次大风,毁种农田25万亩。
1972年春播期刮7级以上大风26次,最大风力9级,受灾农田345000亩。
1983年4月28至30日,全县遭受特大暴风雪袭击,最大风力9级,平地积雪半米左右,积雪
最深地段达4米以上。铁路、公路交通全部中断,电力、通汛、广播线路大部分被毁,工厂停产,
农村部分房屋倒塌,冻死3人,冻伤4人,大牲畜和猪羊冻死200余头。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4964
万元,为1940年有气象记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
1985年5月23日,县内刮8级西南大风,受灾面积达35万亩,毁种面积168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