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解放后行政区划 1946年2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之后就对全县的行政区划进行了通盘研究。同年4月12日,
县政府发布训令,宣布废除伪满洲国的街村制。将伪街村公所一律改为镇、乡公所,并另行组
建区一级人民政府,设置县、区、村三级政权组织。当时参照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将全县划
为讷河、拉哈、龙河、老莱、讷南、通南6个区。同年末,根据各区片太大,不便于管理的情
况,又将6个区改划为10个数列区。此后,对个别片大的区陆续进行调整。至1948年相继增设11、
12两个区,此至,全县共辖12个区,143个村,772个屯。
1948年各区设置情况表
区划变动情况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区管辖范围大小不均,相差悬殊不利于工
作开展的情况,从范围过大的区中划出一些村,使其管辖范围适当。被划出来的村,由增置的
新区管辖。即,由六区划出12个村,成立第十三区;由二、三、四区划出13个村,成立第十四
区。11月,由八、九两区划出9个村,成立第十五区。1950年1月,一区设8个街,即:西南1、2
街、东南1、2街、东北1、2街、西北1、2街;六区设1个街,为讷南街;八区设4个街,即:东
南、西南、东北、西北街’十区设1个街,为通南街。10月,七区的大古堆村划归八区。
1949—1950年区、乡、村名称一览表
1951年,二区的兴农村划归一区;7月,四区的仁爱村划分为仁爱、进化2个村;六区的讷
南街改为讷南村。12月,八区改为拉哈镇;十五区撤销改为八区。1952年10月,原合并的十区
安居村重新划为通南街和安居村。同时,对部分村的名称进行了变更,即二区的富强村改为富
源村;三区的拉力村改为工农村;中心村改为国兴村;五区的和平村改为保全村;民主村改为
友好村;胜利村改为龙东村;七区的民主村改为长发村;团结村改为向荣村,胜利村改为长兴
村;八区的胜利村改为巩固村;永安村改为永久村;九区的解放村改为卫国村,新立村改为新
祥村;十四区的太平村改为丰年村;民主村改为城北村。
1955年5月,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将第一区人民政府改为讷河镇人民委员会,拉
哈镇人民政府改为拉哈镇人民委员会,农村各区人民政府一律改为区公所。并将原数列区分别
更改为习惯名称。同年9月,将奎东区和学田、和盛九井3个区的一些村、屯分别划归临近县管
辖。
1955年5月各镇、区名称表
1956年1月,撤销了讷河、拉哈两区的附郭村建制,同时建立了居民委员会。把大古堆村
划归解放区管辖。同年2月,又把和省区新祥村的福利屯划归富裕县管辖。
1956年4月,实行并村划乡,将全县15个区划为42个乡(其中一个乡级镇)。同年6月,为便
于划片领导,建立中心乡(委原区公所驻地的乡为中心乡)。中心乡与其范围内的乡是联系关系。
1956年各乡名称一览表
续表
1958年9月全线在265个农业社的基础上建立名为卫星、红旗、红星、灯塔、孔国、东风、
讷南、红太阳、团结、和盛、前进、东方、运河、胜利14个人民公社。
1959年3月部分人民公社名称变更表
1960年11月,将同义公社星光、同利大队、团结公社长发大队划归拉哈镇(1964年又划回
原公社,另将兴农大队一队划归太和公社)。1961年6月,将14个人民公社调整为18个人民公社,
新设清和、长发、同心、永丰人民公社。1965年4月,更改各公社所辖重名生产大队。
1965年4月各公社重名大队名称变更表
1966年8月,将龙河、孔国、讷南人民公社划分为龙河、友好、孔国、讷南、巨和、全胜、
进化7个人民公社。
1970—1982年公社、大队名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