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名普查
第二节 地名普查
1981年4月,县人民政府遵照《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和盛地区要求,
在全县进行地名普查工作,对县内地名做标准化和译写规范化处理,同时对地名的来历、含义
进行调查与考证。县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科)进行具体工作。同月开
始在孔同公社进行地名普查试点,其方法为实地调查,走访三老(老住户、老年人、老干部),
填制地铝卡片,逐地查清地名来源、含意。取得经验后,于5月初存伞县各公社铺开,历经两
个月的时间全部完成。同年8月,县地名办开始对地名普查成果进行汇总,统一填制地名卡片、
绘制标有新地名的区域地阿,逐地核实补订,把每一地粥冠以标准地私、曾用私、类别、经纬
度,并注汉语拼音。
经普查,全县计有县镇6个(其中乡级镇4个)、乡16个,村243个;盛地属同营农牧场7个,
县属农林牧场14个,军办农场16个,自然屯1137个(包括农林牧场军办农场驻地)。普查中,按
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更改了具有低级庸俗的自然屯名7个,使个县地名第一次达到规范化、标
准化。1982年4月,经省,地区地名普查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汇编《讷河县地私录》初稿。1985
年,县地名办公窄为常设机构,隶属于县政府办公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