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植树造林 民国初年,县公署提倡植树。将每年清明定为植树节,届时县公署发布告,号令商民、学
校、社会团体于公共场所或宅旁植树。民国12年(1923年)植树节,于讷谟尔河两岸坝道旁植榆、
柳树2785株。民国20年(1931年),全县各界人士于县城南公园内栽植杨、榆、果树2785株。同
时沿城壕四周及主要街道植满杨、榆树。伪康德9年(1942年),伪县公署规定县有林、街有林、
村有林及“纪念林”要达到19.45万亩,但实际植树只达3150亩,多集中于开拓团部、镇街四
周、官署住宅及游览场所等地,广大农村多数是“光腚屯”。
1949年县人民政府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全年造林445亩,并明确规定谁造谁有,
宅旁个人造归个人所有的政策。发给造林者林照。还规定街道林在谁家门口由谁家保护。1952
年,贯彻东北人民政府《关于营造西满防护林带,消灭风、沙、水、旱等自然灾害的指示》,
造各种林1600亩,其中农防林40亩。还在北扎公路讷布段两旁植树9160株;在讷克公路的讷九
段两旁植树12000株。1956年,响应党中央“十二年绿化全国”的号召,全县造各种林3525亩。
1962年到1966年,每年平均造林24000亩。绿化公路212公里。“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
生产遭到劫难,在“大批资本主义”的口号下大批林业:[作的“管、卡、压”,合理的规章
制度被砸烂,盗伐山林、毁林开荒的事件频频发生。特别是1970年“农业学大寨”期间,为了
扩大种植面积,林区大面积被开成农田,破坏了生态平衡。植树造林只造不管,成活率低,出
现“年年造林不见林刀的现象。1980年,讷河县被纳入国家“三北” (东北、华北、西北)防护
林建设体系之中,县委、县政府制订了“两年育苗,三年大造,五年成林”的奋斗目标。落实
和兑现“社造社有,队造队有,合造共有,房前屋后造林白有”的政策,并实行经营承包制,
每年平均造林10万亩。1982年,全县森林覆被率已达9.4%。并绿化了讷德、讷嫩、讷富、讷
依等4条公路共200公里。社员房前屋后零星植树7.3万株。翌年,按照“三北”防护林建设的
统一规划和标准,实行“包"字进林,将8万亩农田防护林的造林任务承包给2873户。其中,按
劳投工,分造统管,以保存率计酬的1792户,占60.2%;专业承包,造管结合,以株计酬,3
年结清的870户,占30.3%,兼包林业,以株计酬,一包3年的260户,占9%;独户或联户办林
场,实行开发性承包的14户,占0.5%。还有育苗、造林、管理一条龙承包的专业户。承包者
造林有权,管林有责,养林有利,解除了造林“大帮哄”,分配吃“大锅饭”的弊端。1984年,
农村继续落实造林专业户1625户,育苗专业户467户,国营林场也实行承包到组或到人。全县
造林14.4万亩,其中国营林场造林26000亩,乡村造林11.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40万人,植树
233万株,成活率达85.3%,保存率85%。1985年,全县造林91140亩,绿化光腚屯698个,造
护路林112公里,绿化荒山2座。全县参加义务植树40万人,植树212万株,绿化巷道1881条,
栽花种草1210平方米。到年底,完成“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第一期工程任务,全县共有林
1195274亩,森林覆被率达10.4%。其中农防林410434亩,营造主林带382条总长2434公里,副
林带2 124条,总长99110公坐,形成网格6612个,庇护农田500余万亩。绿化公路96 1公里,先
成护路林61 500亩,护村林45700亩,造水保林15000亩、还有用材林24.2万山。经济林3100亩、
薪炭林13.85万亩。
主要年份植树造林情况表单位:亩、天然林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