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水土保持

第七节 水土保持




全县有山地、丘陵和漫川漫岗227万亩,森林覆被率低,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面积达130.78
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4.2%,其中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块为98万亩。有形成30年之久长百米以
上,宽3至5米,深1至3米的冲刷沟1478条,占地4500亩,还有数以千计的田间流水沟。全县已
开垦40年的耕地,黑土层已减少20厘米左右。1957年,营造水土保持林2357亩。1964年,成立
讷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全县水土流失地块进行普查,制订规划,按公社、大
队分别绘制规划图表。对水土流失进行分期分批治理。是年,仅13个公社和4个农林牧场统计,
改垅5640亩,修地埂59700米,营造水土保持林2531亩,封山育林2712亩,修土谷坊592个,小
塘坝2座,挖截流沟5 325米,修沟头埂26处,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9747亩。1966年,全县水土
流失地块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治理。并在友好公社富裕大队进行水土保持试点工作。1971年冬,
结合水利工程普查,对水土流失的地块进行普查和规划。至1973年,全县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约29.8万亩,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2.7%。至1976年,全县已修梯田40.2万亩,方田121万亩,
条田12000亩。但由于标准低,保存率较差。1981年,国家投资50000元,采取工程、生物和
耕作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小流域治理,以治本为主、沟坡兼治。改垅4200亩,治沟434条,
造水土保持林132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600亩。1983年后,结合“三北”防护林带和商品
粮基地建设,除发动农民群众治理外,县财政每年投资5至10万元,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3年
来,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6万亩。治沟900条,种草1000亩。至1986年,全县已治理水土流
失面积75.96万亩(含小流域30300亩),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8.8%。其中梯田46000亩,改垅33.56
万亩,修地埂15100亩,治沟51 400亩,植水保林17.47万商,种草10000亩,其他13.58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