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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队办企业

第二节 队办企业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各农业社或生产队组织有专长的社员办粉坊、豆腐坊、磨坊(面粉
加工)、小烘炉,榨油、酿酒等,为农村提供生产资料和副食,并充实城镇市场队办工厂生产
的小农具、家具、炊具,以及挂马掌、修理犁具等,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的急需。1958年公社
化后,各管理区(大队)办起了机械厂、糖厂、制药厂、化肥厂、炼铁厂等等。由于放“卫星”
搞浮夸,一哄而起,资金、厂房、设备、原材料和技术力量大多数无着落,至年底很多企业停
产下马,平调上来的物资损失殆荆1962年,对队办企业进行调整、充实。增建一些适应当地经
济发展的工业企业,如用柴油机和发电机进行米面加工、饲料粉碎、榨油、锻造等,经济效益
有所增加,产品产量和质量比较稳定。“文化大革命”中,队办工厂的厂房、设备受到严重破
坏,一些原材料和产品损失很大。1972年,兴办“五小"工业,队办企业又开始复苏。粉坊、
豆腐坊、米面加工、饲料粉碎等规模小,与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队办企业纷纷建立。但由于在
经营管理上,靠“大批资本主义”,“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取消技术管理和成本核算,收支
和农业混在一起,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无人问津,因而产品成本高,收入低。1979年,队办企
业讲求经济效益,实行单独核算,建立生产责任制,按产值计酬,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980年,
金县队办企业总产值达1000万元。1983年,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队办企业全部承包到户、
到人。承包户变成了专业户,一些较大的企业实行联户承包,成为乡镇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经营范围方面,也由单一的工业企业转变为农、工、商、运、建、服综合经营。1985年,一
些村办企业(所有权在村,经营权在承包者)开展横向联合,引进生产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
发展的步子较快,全年总产值已达1299万元,比1980年增长22.5%。吸收农业劳动力3900余人,
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综合性的农村商品经济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