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镇工业 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各农业生产合作社兴办豆腐坊、粉坊、小烘炉、木工组,制酒、
油、面粉、缝纫等小作坊。生产锄钩、锄板、二齿钩、四股叉、镰刀、木箱等小农具和家具,
以及挂马掌、修理农具等服务项目,满足了农村生产生活的需要,并充实了城镇市场。1958年
“大跃进”,掀起“大办工业”的高潮,各公社、管理区和街道先后办起冶炼钢铁,饲料粉碎,
薄铁加工,农药制造,草柳编织,建筑材料,制糖制酒,机械制造等大小工厂1012个。由于一
哄而起,盲目办厂,绝大多数工厂只有牌子、框子,因、无资金、无设备、无技术而自消自灭;
有的与国家争原料、争市场。且产品质量低、成本高,产销不对路,不得不合并、转产或关停。
到1960年,镇街工业仅存1家,社办企业只有9家,农村大队小烘炉也转入季节性生产。1962
年,对社镇工业进行调整,充实了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铁木和米面加工、被服、铸造、土陶、
编织、制酒、榨油、发电等18个行业、73家企业。这些都已成为城乡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队
办的小烘炉、饲料粉碎、米面加工、被服等企业又兴旺起来,被称为队办企业。1964年,各社
镇和街道办起了造纸、工艺美术、铸造等工厂。至1966年,全县已有公社办企业12家,镇街企
业9家,队办企业301家。“文化大革命”开始,队办企业由于实行工分制,和农业统一分配,
产值下降幅度不太大,镇街工业因“停产闹革命”,当年产值较上年下降7%。1968年讷河、拉
哈两镇和街道办起一些服务性的修理厂和面条加工等企业。1972年倡办小烘炉、小砖厂、小药
厂、小化肥厂、小水泥厂等“五小工业”,全县社办企业增加到20家。1973年,对镇街工业
食业进行整顿,固定行业和人员,并对有困难的企业从资金和设备上给以扶持,使讷河、拉
哈两镇工业又有好转。队办企业则围着农业生产转,处于维持局面状态。1976年,县成立第
三工业科,具体指导和管理社镇企业。是年有镇街介业14家,社办企业25家。1977年,二轻工
业下放给社镇工业10家工厂,社办食业发展到54家。1979年,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
济政策,允许多种所有制并存,在资金、原材料等方面予以扶持和调剂。城镇办起制镜、水泥
构件、制花、罗圈、机械修造、综合修理等工厂;农村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以马铃薯深加工
和烧砖制瓦为重点,兴办一大批淀粉和砖瓦厂,发挥资源优势。至1980年,建起乡办淀粉厂11
家,年产马铃薯淀粉2281吨;砖厂15家,年产红砖15800万块。全胜公社柳编厂生产的柳编文
件筐、水果筐、洗衣筐等,工艺精致,造型美观,在广交会上深受外商欢迎,已远销美国、荷
兰、日本等国家和港澳地区。到1980年,全县共有社镇工业308家,从业人员8199人,年产值
1670.1万元,实现利润201.4万元。1983年后,社镇工业统称为乡镇企业。瞄准市场余缺,引
进新项目7个,增加空心砖、粘土瓦、珍珠岩等新产品,并重点生产红砖、泥瓦、暖气片、油
毡纸、柳编制品、罐头和油、酒、米、面等优势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在企业内部实行厂
长负责制,改革分配制度,引进资金20万元,增加了企业活力,经济效益显著提高。队办企业
全部承包到户、到人,变成了专业户。较大的仓业联户承包,并同外厂、外地搞横向联合,成
为乡镇企业的骨干工厂。1985年,全县普遍调整产业结构,县乡镇企业局会同乡镇主管工业人
员深入村屯,发动群众因地制宜,拾遗补缺,兴办投资少、见效快的小型企业。大批农村剩余
劳力,或独户或联户创办粉坊,豆腐坊、塑料编织、食品加工、烧砖制瓦、被服裁剪、机械电
器修理等小工厂。一些工厂由种植到加工、出售,农工商一条龙。县乡主管部门为其疏通销售
渠道,帮助调拨原材料,解决资金贷款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促进了乡镇企业发展。至1985
年末,全县共有乡镇企业6 263家(其中,乡村办535家,城镇办23家,民办5705家),从业人员
17640人(其中农村16212人,占农村劳力的13.3%),完成产值505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3.5%,
实现利润550万元,占工业总利润的77.1%。
1985年乡镇办企业表 单位:万元、个、人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