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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修理服务

第十节 修理服务




钟表修理伪满时期,县内已有修理钟表行业,多同刻字、镶牙业在一起。伪康德2年(1935
年),县城有钟表铺2家。至伪康德9年(1942年),拉哈街有钟表修理4家,刻字局3家,其时,钟
表店都是手工业者开的家眷铺。解放后,钟表修理和刻字一直由个体经营。1956年,县城、拉哈
镇成立钟表修配合作社,主要业务为钟表修理、刻字和配眼镜。1969年,讷河、拉哈钟表修配社
均改称钟表修配厂。1982年,讷河钟表修配厂在县城北大街路西,有职工44人,年产值10万元,
盈利37000元拉哈钟表修配厂在拉哈镇中心街路北,有职工23人,年产值40000元,盈利3246元。
1983年,试行承包制度。讷河钟表厂实行个体和集体两种承包形式;拉哈钟表厂则实行利润分
成,职工和单位各为一半。1985年,讷河钟表厂迁进新厂址(北大街路西),面积80平方米,有
职工34人,设修表、刻字车间和门市部,并增加眼镜验光项目,完成产值80000元,实现利润3000
元,拉哈钟表厂有职工18人,设修表、刻字车间和门市部,并经销塑料布,完成产值32000元。
此外,各乡、镇集体、个体修理钟表单位多家并存。

电器修理 1972年,讷河、拉哈两镇街道工业成立电器修理部,承揽修理收音机、民用吹
风机、变压器、电动机等修理业务,既解决了青年就业,又满足了生产生活的需求,很受群众
欢迎。1980年,各乡镇所在地均设置了电器修理部。1983年后,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一些修
理部增加了修理电视机业务,并出现了专门修理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的修理部。

机械修理 伪满时期,全县有修理自行车铺3家,为初期的机械修理业。解放后,自行车
修理面较广,城镇街道工业均设置自行车修理铺。1958年,拖拉机下放生产大队管理,县农机
修造厂承担全县拖拉机修理任务。1962年后,各公社建立拖拉机站,同时设置修理厂,中小修
站内自行解决。县农机修造厂只承担大修任务,每年大修200台第四篇工业拖拉机,1972年后,
各大队农机队也设置修理间,小修可不出队。到1982年,已有40%的农机队建立了修理厂或保
养间。1983年后,拖拉机由农户经营,乡农机站除负责全乡的机务管理外,重点承担修理任务。
1985年,除县农机修造厂、各乡农机站修理厂外,讷河、拉哈两镇还有11家工厂承担大中小型
拖拉机和汽车修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