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运输管理
第五节 运输管理
民国时期,县内运输由县路政事务所管理,因车辆少,运输量小。主要承担售票、调度、
不经营其他业务。民国11年(1922年),杨益三设置的龙黑汽车公司在县内置代办所办理售票业
务。伪满时期,县自动车营业所专门负责讷河地区客运业务。国际运输株式会社拉哈营业所在
拉哈街办理水陆联运业务。
1949年9月,县城由脚车1会负责运输车辆调配和货运安排。1950年,县成立运输公司,管
理运输业务,并办理水陆联运业务。1968年县成立联运办公室,统一管理货运、运价和结算,
并办理水陆联运业务。1972年改设运输管理站承担此项业务。1979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发出《
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对货源、运输车辆,运输费讷河县志用的管理和运输市场秩
序的整顿及运输、装卸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并批准增加8名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对运输市场的
管理。198z年,国营运输生产部门实行车辆承包,放开经营。1983年县交通局复设运输管理站,
并在拉哈设立分站,管理全县公路运输工作。
1984年,县内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营业运输方式,凡有“四照”(车辆牌照、
行驶执照、驾驶员执照、运输营业执照)的国营、集体、个人或联户车辆,都允许进入运输市
场参加各类营业运输,共发展运输专业户158个。1985~Z,调运粮食6万吨,从讷河车站分流铁
路运输甜菜任务32 000吨,缓解了铁路运输张紧的状况。
铁路客、货运输均由铁路局及分局管理并下达计划,各站在执行计划中只有安排零担货车
的权力。1971年设讷河铁路中心站后,内设货运组织员、客运组织员和安全员,负责指导中心
站所辖各站的客货运输车辆运转,掌握日进度,并将计划完成情况上报铁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