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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共建筑

第二节 公共建筑





县城解放前,全城有官廨、学校、医院、监狱、寺庙等公房1541间,其中二层楼房36间,
余下的为砖瓦房和土平房。主要分布于正大街两侧,二,三道街区多为空地。解放后,公共建
设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向空间发展。1958年开始建县服务大楼,主楼四层,配楼三层,
占地7300平方米。此后陆续兴建了县人民银行、邮电局(老楼),电影院,评剧院等10余栋楼房。
1970年后,在正大街两旁相继建起第一、二百货商店、县供销合作社、新华书店、副食品商店
等较大的楼房。1980年后,临街建筑向高层发展。先后建起第二粮店、裕华商店、税务局、邮
电局、商品住宅楼等高层楼房。其中县邮电大楼规模最大,主楼五层为全县之冠。且式样美观,
具有现代建筑风格。到1985年,公共建筑面积已达498201平方米,其中楼房142798平方米。

拉哈镇 解放前仅有学校18间土平房和教堂、伪警察署为公共建筑。解放后,各单位兴建
的商店、饭店、公共住宅等多为单层建筑。1970年,镇建二层办公楼,后陆续建起银行办事处、
拉哈三中、电影院、技工学校、第一小学和第二小学等楼房。到1985年,拉哈镇公共建筑面积
达294462平方米。

其它乡镇在民国时为区公署、公安分局驻地,伪满时期为伪警察署和村公所驻地,均有少
量公房。解放后,由于事业发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增多,公共建筑逐年增多。到1985年,老
莱、通南、讷南、龙河4个乡级镇共有公共建筑面积222145平方米。

1985年各镇公用建筑使用状况表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