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住宅建设
第二节 住宅建设
解放前,县内农村多为土平房、土草房、窝棚、马架,几户合住对面屋、南北炕。房屋破
旧,拥挤狭窄。只有地主或有钱人家盖青砖房、四合院。解放后,人民生活提高,居住条件大
为改善,靠近山区,草原地区多盖草房,两间、三间,五间一撮居多。平原地区(南部)多盖平
房。1970年后,农村兴起建一面青(前房脸用砖砌成)平房或一面青草房。1979年后,农业连年
丰收,新建房屋绝大多数是砖瓦结构或砖平房。一般乡镇所在地砖瓦结构的住宅占30%左右。
全县农村砖瓦结构住宅占10~15%。老莱镇的利民、晨光两村,孔国乡的隆昌村等砖瓦结构的
居民住宅已达40%以上。
1984年至1985年,每年建房的居民有2万户,多数建两间或三间正房,墙壁为一面砖或全
砖。县南部地区有碱土多盖平房,北部地区多苫房草便多盖草房。少数经济富裕户则盖泥瓦或
白铁瓦房。砖平房和砖草房占居民住宅的48%,砖瓦房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