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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废水治理

第二节 废水治理





1977年,县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和监测站,负责环境保护,预防与治理环境污染。1980年,
由县环保办、城建办、防疫站和其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先后4次对城镇工厂、企事业单
位、农村乡镇、农林牧场及驻军农场进行污染情况调查,化验了15个工厂的排放场排水道和部
分民用井的水质,对普查和化验数据分类登记,建立环境保护档案,掌握新旧污染源,提供治
理数据。据调查,县内较严重的污染源有30处,其中大气污染源5处,水污染源18处,粉尘污染
源7处。讷河、拉哈两镇每年排放废水总址约6277924吨,其中有毒有害废水占总排水量的70%
以上。这些废水排入讷谟尔河、老莱河和嫩江,污染江河水质和地下水源。

1981年起,县政府投资62万元,新修县城排水管道2 700延长米,其I_f1服务楼到劳动湖
西侧出水口1 000延长米,食品公司至西大沟700延长米;化肥厂至南大洼1 000延长米。皮革
厂排出的废水臭气殃及四邻,通过采用霉法脱毛新工艺,消除了臭味。1982年,在县城进行了
氧化塘勘查设计,并进行了部分工程的施工。拉哈镇改建了地下排水管道1500延长米,一些工
厂的污水排入天然氧化池,解决了部分环境污染问题。

1985年,县成立排水工程筹建处。当年由县财政局至县第一粮店修排水主管道1 100延长
米,由县第二派出所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修排水管道200延长米;县啤酒厂自修通往县城蹦
火沟的排水管道1130延长米,其他单位修支管道6条,共700延长米。至此,县城共有排水主管
道6条,5300延长米;支管道6条,700延长米。环境污染日益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