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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商业

第七篇 商业




清末,布特哈衙署驻地博尔多站人口密集,过往商旅频繁,开设有饭馆、客栈、食杂铺、
杂货店。县新城街基建成后,大部分商号、客栈陆续迁入新城。豫、鲁、冀等地商人随同放荒
入垦人员来此后,广设店铺经营项目渐多,商业日兴。民国时期,县城和拉哈站同类商铺多家
并存。龙河、讷南、通南等集镇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已呈雏型,逐渐发展。同时,外阜商旅纷纷
来县交易,外地商品打入市场,拉哈、通南、龙河、讷南已成为商品集散地。伪满时期,宁嫩
铁路通车,外地商品源源不断地运销县内。伪康德6年(1939年)后,日本侵略者实行残酷的经济
统制,广设税卡,摊派捐饷,主要商品及生活日用品实行配给。商品奇缺,黑市猖獗。人民生
活困苦,购买力低下,加之警察敲榨勒索,许多商行、旅店歇业倒闭,市场萧条,物价飞涨,
造成严重的通货膨涨。

1946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后,支持民族工商企业发展。创办国营贸易公司,降低商品价格,
保障人民生活。1948年,在全县农村成立供销合作社,同时积极扶持私人商业。至新中国建立
初期,全县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个体商业已遍布城乡,形成网络。1956年完成对私营工商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国营商业、粮食商业企业迅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商品流通领域处于主导
地位;供销合作社亦成为沟通城乡经济交流的桥梁和纽带。1958年“大跃进”,搞大购大销,
计划高指标,盲目进行预购和赊销,造成国营商业库存空虚。同时又由于对集体和私营商业统
得过死,流通渠道单一,严重阻碍了商品流通,使许多企业出现亏损现象,市场供应紧张,人
民生活必需品只能凭证供应。1962年对商业、供销体制进行调整,开放自由市场,增加商业网
点,开办夜市,调整收购政策,商业日趋繁荣。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开始,商业倍受
摧残,网点多被砍掉,服务得好受到批判,正常的经营管理被批判为资本主义的“僻、卡、压”。
采购供应渠道单一,形成独家经营,使商业处于停滞状态。1979年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
活的经济政策,国营、集体、个体和合作商业一齐上。粮、油、肉、蛋在完成征购、派购任务
的前提下允许登市出售,市场一派兴旺。1984年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国营、集体、个体
创办商店、货栈,增加批发、零售网点。实行权力下放,减少层次,打开各种流通渠道,扩大
经营范围,扩大搞活,鼓励竞争,使城乡市场出现了购销两旺,繁荣活跃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