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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营商铺

第一章 个体商业

第一节 私营商铺





清末,县内博尔多站为东布特哈衙署驻地,为接待过往商旅,站民开设义源和、义源发、
万顺祥等食杂铺,经营烟、酒及小食品。还有李家、王家等馆子,前屋为饭堂,后室为客栈,
招徕过往商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划建县城街基,衙署移入新264讷河县志城,博尔多
站的一些商号、栈店亦陆续移入城内。此时,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商人伴随放荒招垦人员来
此经商,他们多是年初携货来此销售,售完结帐后再返回原地,属于行商,当地人称之“跑
腿”。民国初年,一些行商逐渐变为坐商,在城内开设烧锅、油坊、杂货铺、山行庄、瓷铁
业、粮栈、估衣铺、染坊、药店、皮革铺、酱园、饭馆等。至民国7年(1918年)7月,县城商号
计有32家,其中较大的商号有十一家。




民国19年(1930年),齐克铁路从宁年站(今富裕站)修至县内拉哈站。由于铁路、公路交通
便利,农产品输出量大增,商业亦日渐兴盛。外国(主要为日本)及国内哈尔滨,吉林,沈阳、
通州、天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商品大量打入县内市场。主要商品有花其布、坎布、花洋布、
棉花,棉线、毡鞋、毡礼帽、线袜、粳米、面碱、海米、红糖、毛巾、盐、茶叶、火柴、煤油、
肥皂,缸、锅、碗及各种纸张等。由于货源增多,商业分工日臻细密。

民国20年(1931年)全县商业企业统计表




续表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县内的一些店主与股东纷纷抽逃资金或
关闭商号逃往关内,还有一些商号缩小经营规模或歇业。1932年7月,日军侵占县城后,实行
经济侵略政策,日商不仅大量向县内倾销日货,还直接在当地投资办商行,如黑龙商号,东亚、
友林洋行,昭和垄千田旅馆等,操纵全县的经济命脉,使民族商业倍受排挤和打击。至伪康德
2年(1935年),县城主要商号只有87家,资金为124560元(伪币,下同),其中纯商业55家,资金
为121580元,饮食服务业32家,资金为2980元。较大的商号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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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康德7年(1940年),日伪加紧经济统制,将全县861户工商行业合并成32个统制组合,由
日本人、汉奸任组合长监视工商业经营。成立配给所,对主要商品实行配给,、并对面粉、石
油、酒精、火柴、盐等商品实行专卖。同年7,月,颁布“七二五”物价令,规定商品实行“
公定”、“协定”、“自定”三种定价方法,实际上“向定刀部分极少,多数商品实行所谓“
公定”,加上苛捐杂税繁多,商号负担过重,一些商号歇业不准,开业又负债如山,经营处于
萧条状态。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进行国民经济恢复和建设工作,很快扭转了敌伪统治时期遗留下来
的市场萧条、物资枯竭、物价暴涨、经济萎缩,工商企业倒闭的局面:经过两年多的休养生息,
至1948年全县商业遂告兴拢讷河、拉哈两镇共有商家953个,其中,纯商业、杂货业319家,五
金业42家,药材50家,鱼菜业28家,肉铺32家,粮米、杂品业20家,服务业,饭馆83家,车旅
店38家,理发18家,照相3家,浴池2家,摊贩318家。

1949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组建工商登记委员会,对全县私营工商业进行登记,公布国
家牌价,加强市场管理,打击囤积居奇,投机倒把等不法行为。之后又采取调整批发起点、批
零差价率和热货搭配,适当退让商品品种等措施,扶持私营商业,使之稳步发展,保证了人民
生产、生活的需要。

1948—1956年全县私营商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