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商店
第二节 集体商店
1956年,全县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一部分私营商业转为合作商店,由同行业
私商合作经营,国家扶助,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1960年,理发业属于县服务局,
仍为合作性质;食杂铺并入县糖业烟酒公司,为烟酒合作分店,小食铺集中成立利民饭店,为合
作性质。1975年,全县有烟酒合作商店6家、食杂铺12家、理发店5家,从业人员195名,资金总
额43099元,同家贷款6000元。1976年,利民饭店在西大街新建二层楼房,有职工40人,为集
体企,年销售额12万元。
1979年,党的十一届j中全会后,同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允许多种所有制并存。县城机关、
工厂、企业、学校、团体等为安排待业青年就业,积极兴办各种集体所有制商业。至年末,有粮
食、供销、外贸、农业、建设、工、眦、劳动等部门办的集体商业48家,安排待业青年753人。
行业有百货、烟酒、食铺、药材、果品、日用杂品商店、饭店、冷饮、小食部、旅店、食品加
工、土产废品收购、综合修理部、支农服务队等。1981年后,集体商业发展较快,县城有纯商
业网点78处,职工2914人。饮食业网点46处,职工2 914人。服务业网点5处,职工172人。县
城较大的集体商店有:裕华百货一商店,位于北大街路东,1981年12月由县劳动科建立,职工
76人,营业面积800平方米,经营商品3600种,年销售额200万元。化工建材商店,位于县城西
门外路北,1981年5月由化建公司建立,有职工39人,经营商品200余种,年销售额870万元。
1984年以来,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办起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贸易中心、公司、货栈49家,其
中办的较好的企业有10家。另有15家因不具备办公司的条件,于1985年8月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