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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乡镇商业

第三节 乡镇商业





1949年,一区人民政府在县城建立军属消费社,地址在北大街路西,有职工18人,经营百
货、副食、杂品等300余种商品,并收购农民余粮销往天津、河北等地。1956年,在农业合作
化高潮中,讷河、拉哈两镇一些个体商业户,在镇、街扶持下办起合作性质的食杂铺、理发部
及废品收购部。后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些店铺相继转入国营和集体企业。1958
年大跃进时期,镇街商业有所发展,另有一部分国营商业网点下放给镇人民公社管理。1961年
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国营商业网点收回,一些镇办商业企业多合并或取消。

1979年,国家实行经济开放搞活的政策,镇街商业有了新发展。讷河镇西南、西北街办起
了青春、松竹饭店后,讷河、拉哈两镇相继办起了商店、饭店、旅店、食杂、理发、照相等企
业19处,从业人员121名,年销货额1817万元。讷河镇办较大的商店为兴旺百货商店,1981年
初建在西大街,后迁至东南二道街,为综合性的青年百货商店,营业面积150平方米,经营商
品200余种,从业人员35人,年销货额31万元。拉哈镇办较大的商店为芙蓉百货商店,店址在
镇中心街路东,从业人员42人,经营百货、针织、布匹、服装等商品一千余种,年销售额达81
万元。

1983年以前农村集体商业多为食杂店,1984年后,从事饮食服务业的较多,另有一些乡镇
办起了农工商联合企业,如公司、货栈等,经营项目较多,有的超出商业范围。1985年同义、
通南、和盛、讷南、老莱等乡镇村办起公司、货栈10处。年末全县共有乡镇商业693户,总销货
额为26347万元,从业人员7967名。

1985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商业主要商品购销明细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