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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特产品

第三节 土特产品





县内土特产品自清代已负盛名,其中紫貂、东珠为朝廷贡品,当地旧有“棒打狍子瓢舀鱼,
野鸡飞到饭锅里”之说。东珠产于嫩江,较罕见,貂出产较多。清末,大片荒原被开垦,人烟
日渐稠密,捕貂日益艰难,朝廷免除了貂贡。民国时期,土特产品自由经营和交易。县城有山
行、皮商,专收土特产品。

1946年,县人民政府贸易公司设立土产部,收购土特产品。1950年成立土产公司,归县工
商科领导,实行经济核算制并纳入国家计划。主要收购生猪、菜牛、菜羊、元皮、马鬃尾、羊
毛、鲜蛋、土豆、药材等农副土特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总值达18182百万元(东北币)。1955
年,土产公司与食品公司合并为食品站,归县商业科领导。1961年划归县供销社,改为土特产
品采购供应站。这一年农副产品统购品种减少,派购、议购品种增加,收购的主要是二类物资,
如谷草、大麻、晒烟等。猪皮、元皮等皮张则实行工业品奖售收购。每至秋季,全县都开展“小
秋收”活动,县土产公司的地产人员深入生产队,组织二、三线劳力、妇女儿童上山采集山产
品。

1963年后,全县建立5个多种经营生产基地:学田、二克浅、龙河公社为大麻基地,种植
面积32000亩,收购大麻6000担;龙河、二克浅公社为晒烟基地,集体种植面积800亩,个人种
植面积5000亩,收购量4 500担;友好、龙河、二克浅、立新公社为柞蚕基地,养柞蚕800把,
收蚕茧4000担,讷南、二克浅,太和公社为三用高梁基地,席芙、笤帚、刷帚除自给外,还出
售商品席30000领、笤帚50万把,通南、老莱公社为蜂蜜基地,养蜂900箱,收蜜300担。1966年
“文化大革命”中,基地被取消,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割资本主义尾巴”口号下,限
制社员种植经济作物数量,在收购上搞一条渠道,独家经营,采购量与质量逐年下降。1979年,
禁区被打开,恢复了多种经营基地,收购实行奖励制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允许集体、
个人建立收购站、店,土特产收购、批发业务逐渐兴旺。公司较大的商店是县土产商店,1979
年建立,位于县城西大街路南,营业面积140平方米,经营商品h300余种,职工30名,年销售额
60万元,利润5000元。

1985年,县土产公司有三级批发站2处(公司坐店),土产商店2家,收购站、店14处,职工
233名,销售总额718.1万元,农副产品采购总额110万元,实现利润1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