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饮食服务 1955年,县商业科设立服务股,对外称服务公司,对集体饮食服务业进行业务指导。1957
年单独设立饮食服务公司,辖国营一、二食堂(原为职工食堂)、两个合作饭店和通过社会主义
改造过渡来的8个饮食服务合作社。至年末,饮食服务公司并入县服务局内,对内为服务局的
饮食管理股,对外仍称公司,辖服务、饮食业两个总店。1958年,县商业局、服务局、供销社
合并为县商业局,将服务公司改为饮食服务总店划归县委福利部,所属企业有饭店12家,旅店
儿家,大车店7家及理发所、照相、浴池等。1961年,恢复县服务公司。1964年,服务公司与
服务大楼合并;一套机构,两个牌子。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很多企业名称被冠以革命的
词藻,网点多被砍掉,其中饭店砍掉4家,车站砍掉5家,旅店砍掉5家,顾客到饭店吃饭排队,
自己端饭菜,名日“自我服务”。旅客住宿因旅店接纳不了而蹲车站、住浴池。1976年,饮食
服务业经整顿后,网点增加,县城、拉哈镇有网点38处。其中饭店有15家,250个桌面;旅店
增加3家。1981年,服务系统全行业实行经济责任制,采取分组承包,利润分成,盈利多得,
亏损罚补的方法,初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同年末公司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活动,
很多饭店改开票收款、窗口付货为桌头服务、餐后结算。还有的恢复传统风味和传统服务项目,
增加主副食花色品种,经营名菜佳肴,设单间雅坐,包办酒席,应时小卖,使顾客就餐舒适
可口,随意便酌。
1984年6月,县饮食服务公司进行经济体制的初步改革;改干部任免制为民主选举制,调
整经营网点,划小企业,独立核算;实行兼营、附营及跨行业经营;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
同企业经营好坏挂钩,全额浮动;在国有集体经营的基础上,推行个人承包,提倡保留工职,
自某职业,通过改节,企业经营效果初步好转,全系统已呈减亏趋讷河县志势。
1986年,饮食服务公司所属网点35处,其中饭店14家,车旅店9家(车店2处),照相馆3家,
浴池2家,商办工业3处,商店3家,职工1167名,年销售总收入374.1万元,亏损21.8万元。
全县较大的饮食业为县城西大街的国营饭店,营业面积720平方米,按经营项目为泰华、
群芳、风味3个部,经营品种全,饭菜质量好,其中泰华部为全县唯一的国家二级餐厅,主营
山产、海产品等高级菜肴。服务业较大的企业为服务大楼,座落在县城南大街,1960年开业,
为综合性经营的大型服务企业。主楼四层,配楼三层,营业面积7 300平方米,设有旅店、餐
厅、照相馆等,可容纳690名旅客住宿,餐厅一次用餐达250人,设备齐全,并设有高级房间、
会客室及会议室。
1985年国营饮食服务业网点统计表
1985年全县商业、供销购、销、存情况表
1985年全县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量统计表
注:从国营农场收购805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