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组织建立

第三章 人民政协

第一节 组织建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讷河县委员会于1959年6月29日成立,并召开第一届全体委员会议。
无常设机构,日常工作由县委统战部承担。其主要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各民主党派、
民主人士、工商文教各界知名人士通过政治协商参与和管理国家大事。

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指导下,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搞好生产,改善生
活,推进社会主义建设。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政协组织瘫痪,活动停止,一些政协委
员被揪斗、批判。1978年均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1980年10月14日县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专职主席、副主席,设立政协常委会,为常
设机构。是县四个领导班子之一。县政协组织恢复后,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
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指导下,本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广交朋友和自我教育的
原则,每年不定期举行3—5次民主协商会。会上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就全县的政治、经
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统一战线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与县政协常委、各界有代表性人士进行民主
协商。并组织对全县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商企业体制改革等进行视察,请政协委员对
发展各项事业提出建议,发挥民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