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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党的活动

第四节 党的活动



1946年2月县委成立后,县委各机构相继建立,并积极发展党员,当时领导机关虽然公开,
但发展党员处于秘密状态。为了取得巩固政权、:E地革命、剿匪斗争的胜利,县委组织广大
党员发挥先锋和模范作用,参军参战、出民工,开展大生产运动,为支援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
作出贡献。1948年9月,全县公开建党,全县党员达2 305名,建支部22个,训练建党干部52名,
送行政学院受训29名。1949年12月17日,县委召开中共讷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县4935
名党员。会议根据省委指示,在城镇积极发展工业,在农村切实整顿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
这次会议对促进全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1950年,为了支援朝鲜的解放战争,全国人民掀起了轰轰烈烈地“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的热潮。县委积极组织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并派出基于担架队、民工、汽车司机赴朝支
援前线。1951年,县委根据中央颁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成立镇反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
开展镇压反革命的群众运动,公开处决了一批反革命分子。此次运动于1953年3月结束。1951
年10月13日县委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反贪污、反浪浪、反官僚主义斗争”
的指示,成立“三反整风"学习委员会,一在县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开展“三反”运动。
参加人数2104人,揭发、自我交代各种问题数千件,本着党的“惩办教育相结合”的政策,皆
予相应的处理。“三反”运动于1952年12月结束。在“三反”运动结束后,开展了打退资产阶
级进攻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
运动,给不法资本家以严肃教育,使其端正经营思想,谋取合法利润。

1955年5月,毛泽东主席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为讷河县六区的平房、
双泉、五福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材料写了按语,县委领导广大农民群众
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在824个生产互助组和6 396户个体农民的基础上,建成276个高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基本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末,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开展肃清暗
藏的反革命分子斗争”的指示,在全县开展“肃反运动”,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
数十人,1957年8月运动结束。1956年4月25日召开党的第=次代表大会,成立县监察委员会,
对各级党组织、党员进行监督,查处惩治党内各种违纪行为。1957年4月,县委开展了全党整
风运动,下设整风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确实存在的官僚主义、主
观主义和宗派主义。7月30日起,在全党整风的基础上并进行“大鸣大放大辩论”活动,参加
整风学习的3 206名党员,提出各种意见52927条。1958年2月全党进入反右派斗争阶段,全县
划定右派、中右分子224名、反社会主义分子34名,致使“反右”扩大化,给党组织内部造成
严重的不良后果(1980年2月予以改正)。

1958年,县委贯彻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开
始搞“全民皆兵”、“各行各业大跃进”运动,大炼钢铁,兴修水利,办公共食堂,刮“共产
风”。1959年,继续反击“右倾保守"思想,斗争党内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使许多党员、干部
直至少数县级领导干部蒙受冤屈。9月下旬,县委全面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
“党内整风”运动,经过重点批判,划定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数十人,错误地打击了党内一
部分坚持正确意见的人,严重地损害了党的民主生活,同时,使全县人民进入了“低标准,瓜
菜代"的困难阶段。1962年、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精神,对蒙受冤屈的同志进行甄别,彻底
平反改正,恢复名誉。1960年5月,全县开展“新三反”运动(党内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
义;在群众中反贪污、反浪费、反违法乱纪、反违犯经济政策、反官僚主义),揭发、检举各
种犯有贪污错误者2000余人,金额数十万元(其中包括一部分虚假数字),运动于同年11月份结
束。

1960年秋,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进行整社运动,推广“瓜菜代
食品”战胜荒年,渡过困难时期。工交、财贸战线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
精简企业人员,充实农业第一线。1963年,国民经济有所好转。县委全面贯彻“以农业为基储
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团结各界人士,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各
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1965年,县委号召、组织全县人民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
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十三条》),在同义公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在农业
生产方面,开展攻“四关"(水、肥、林、土)、治“四害”(早、涝、风、失),争稳产、创高
产活动,并积极推行田间生产责任制(由于受政治运动的影响,这项工作未能很好的落实)。1966
年,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年5月,批“三家村”、“四家店”,揪“反党反社会
主义的黑帮”。8月,全县“文化大革命”掀起高潮,学校停课闹革命,“红卫兵”,上街扫
“四旧”,“炮打县委司令部”,进行大规模地造反夺权斗争,致使县委及其工作机构全部瘫
痪。1967年2月17日,县直机关“红色造反团”联合一部分“群众组织”,夺了县委、县人委
的权力,并接管了县公安局、邮电局、广播站。全县正常的生活秩序被破坏,派性斗争,打砸
抢活动,把社会推向混乱的境地,许多领导干部遭批斗、游街、毒打,其中相当一部分干部、
群众致伤、致残、致死。学校停课,工厂停产,商业停市,人民遭受重大灾难。3月28日,以
“革命到底战斗团”为核心的43个“造反组织”,在县人武部的支持下从“二一七夺权指挥部”
手中重新夺权,建立“讷河县无产阶级革命派三结合指挥部”,4月20日建立“三结合”的县
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县委、县人委。至此,县委完全失去了领导核心的作用,县人委亦被解散。

1969年3月,县革委成立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开展整党建党工作,共分三批进行。通
过整顿恢复党委17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722个,发展新党员954名。其时主要以“无产阶级
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五十字”建党方针为准则,大搞唯成份论,出现了派性入党和有
造反精神的人入党的情况。

1972年7月1日,召开中共讷河县第六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讷河县第六届委
员会和基层党的组织、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九一三”事件(即林彪叛国投敌摔死在蒙古的
温都尔汗地区)发生后,全县开展了“批林批孔”活动,搞“评儒研法”、“农业学大寨”、
“学习小靳庄”等活动,召开“理论讨论会”,并连续开展六批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把大
批干部和群众诬为“走资派”、“民主派"、“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致使干部队伍中出现
严重的内伤。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6年10月,深入揭批“四人帮”,进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县委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为遭受林彪、“四人帮”迫害和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群众彻底平
反昭雪,其中包括为杜鸿儒、刘殿臣平反,为“四二”反革命事件、公检法三机关、永丰公社
党委和同义、学田等公社阶级报复案件平反。

1979年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全县深入人心,各项工作转入以
经济工作为主。特别是县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914》,使党的理
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之风大为发扬,并在全党范围内开展整顿党风、党纪工作。县
委以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为重点,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大力表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党员、
干部,严肃处理一批违法乱纪的案件,并制定了《纠正职工住宅建设和房屋分配中不正之风的
几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的约法三章》等规定,使不正之风大为收敛。

1983年,县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中发[1983]1号文件,在农村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落
实大包干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承包给个人,一定15年不变。是年,农业总产
值达289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350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4年,讷河县被确定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之一,在农业、工业、财贸、科技等方
面进行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委贯彻中央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工商企业进行简政放
权,清理行政性公司,开展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广厂长(经理)负责制,加强横向经济联合。对
企业进行挖潜改造。在农业方面,突出的发展以畜牧业为重点的养殖业和乡镇企业,大力发展
多种经营专业户。科技、教育方面,进一步开拓了技术市场,实行人员招聘和合理流动,改革
了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全县各行各业生
机勃勃,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

1985年,县委重点进行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党的民主制度,对党员普遍进行
党性、党纪的教育,清理和纠正党内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对犯错误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直
至给予纪律处分,使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并增添了活力,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提高。
但也有的单位存在观形势,看风向,不接触实质性问题的走过场现象,使别个搞不正之风的党
员受教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