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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镇反肃反

第六节 镇反肃反



镇 反 1950年,县内敌伪残余、暗藏匪特、反动地富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乘美帝国主
义侵略朝鲜,台湾国民党反动派向大陆派遣特务之机,造谣、纵火、砸区政府,杀害革命干部
和翻身农民。国民党军统特务高庆成阴谋策划暴乱,妄图推翻人民政权。

1951年4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上级部署,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
镇压反革命运动。同年5月,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坚决镇压
彻底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决议》。县公安机关相继召开群众会、控诉会和举办展览会展出反革命
分子的罪证。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和“镇压
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死心塌地与人民为敌的反革命分子分批进行镇压。第一批处决了汉
奸程光烈、杨永顺和伪警察刘大保3人,关押3人。第二批处决了伪县长郑向荣、崔培基、军统
特务高庆成、恶霸地主王珍、李致中、警察特务李宝贤、赵文达等7人,关押6人。8月,县直
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1376人参加镇反学习,检举揭发大量反革命罪证和可疑事件,有520
人交代了各种历史问题。城乡人民群众纷纷订立爱国公约,防奸、防特、防火、防盗,检举揭
发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基层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协助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1953年
3月镇反运动结束,全县共逮捕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蒋特、
伪军、政、警、宪数十人,对其罪恶累累、屡教不改的予以镇压,罪恶较轻而又主动坦白交代
的138人免予刑事处分,交群众管制。人民民主专政空前巩固。

肃 反 1955年1 2月,县委成立五人肃反小组,领导全县人民肃清混入和隐藏在党政机关、
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反革命分子。领导小组下设肃反办公室,并按系统建立16个肃反
核心小组,配备321名肃反专职干部,至1960年共分6批开展肃反运动。

各期肃反均经过组织准备、材料审查、外调查证、群众发动、小组揭发、专案追讯、甄别
定案、全面复查、善后处理等步骤。先后查出国民党中统、军统特务、日特、伪警察、还乡团
骨干、惯匪,现行反革命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及其他坏分子89人。按照“一个不杀,大部(95%
以上)不捉”的方针,均交给群众监督改造。肃反结合市干搞清了一些干部、职工的政治历史
问题,分别做出口头或书面结论。

1960年7月,县委肃反领导小组组织肃反专职干部和公安干警在讷河、拉哈两镇进行肃反
清查。1961年8月,在全县18个社镇开展双反(镇反、肃反)运动,又挖出职业特务、密侦456人,
搞清特务据点4个、事件6起。1963年6月,县委肃反领导小组对运点单位进行复查。到1964年
10月共审查出反、坏分子71人。不够反、坏分子降为其它问题予以结论的143人。但肃反工作
出现扩大化,产生一些冤、假、错案。这些案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都得到认真纠正和
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