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法制教育
第五节 法制教育
1982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大队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人民陪审员
兼做法制宣传员,经过培训配合各级领导进行法制宣传。印发法制宣传材料,县广播站开办法
制讲座,全县受教育人数达40万人次。1984年,在全县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组织250名报
告员和20000余名宣传员,通过广播、电视、讲演、报告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达10000场次,
受教育人数达20万人。还会同县统计、卫生、工商等部门宣传统计法、食品卫生法、经济合同
法等经济法规。全县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大增多、法制观念大增强。群众主动扭送
犯罪分子78人,揭发破案线索445条,犯罪分子投案17人。1985年,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
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5年内使全县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普遍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组织法制报告员318人,宣传员1686人、辅导员943人、家庭学法
辅导员11.4万人。并确定6月份为法制宣传月。编写讲稿60000多字,印刷宣传材料400余份,
县城出宣传专栏10期,到乡镇、工厂企业讲课12次。职工干部均进行普法学习考试,合格者发
给结业证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