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代八旗
第一章 驻军
第一节 清代八旗
顺治初年,达斡尔、鄂温克族人南迁县内。达斡尔族编为都博浅、莫日登、讷莫日3个扎
兰(相当于连或队),鄂温克族编为阿尔拉、涂克敦、鲁雅、琵信、济心5个阿巴(猎区),在此
游牧渔猎,岁纳贡貂。康熙十年(1671年),清政府将上述众部编为布特哈八旗。康熙二十三年
(1684年),布特哈八旗设总管1人,副总管2人,佐领38人,骁骑校37人。康熙二十八年(1689
年),布特哈八旗编为97佐,其中达斡尔3旗39佐,索伦5旗47佐,鄂伦春8旗儿佐。佐领、骁骑
校、披甲均无饷,除春、秋两季于宜卧奇后屯会操外,余皆散归屯野,游牧渔猎,各营谋食之
路。雍正十年(1732年),布特哈八旗拨50佐、甲兵3000名驻防呼伦贝尔城。乾隆二十五年(1760
年)由布特哈打牲丁内挑选2395人设为额兵给半饷。索伦47佐增设领催102人、披甲871人;达斡
尔39佐增设领催84人、披甲776人,鄂伦春6佐增设领催14人、披甲152人。道光、咸丰年间,
布特哈八旗被频繁征调入关作战,每役毕回原地驻防。光绪六年(1880年),黑龙江将军始练新
军,设简练马队1000人、步队9000人,其中布特哈城驻防步兵兵丹500人,设管带委统领1员,
委营总1员,参领10员,骁骑校10员。光绪八年(1882年),黑龙江将军文绪为“强兵固边”奏
请设兴安城,总管驻地喀勒塔尔奇站东十八里的太平湾(今黑河市境内)。专抚鄂伦春族游牧之
地,将原布特哈管辖的鄂伦春族库玛尔、阿力、多布库尔、氍河、毕拉尔5路,计7佐领归其管
辖,“以备调用”。光绪二十年(1894年),清政府裁撤兴安城,改设布特哈副都统,将鄂伦春5
路其中的毕拉尔路兵丁收管,设4佐领(后拨归瑷珲副都统辖)。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布特
哈东、西两城共驻军92佐,每佐甲兵仅十余人,甚至有无兵之佐。后经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奏准
全部裁撤。
布特哈境内设有喀尔开图、乌尔布齐、吉尔吉哈诺尔、温托辉、喀喇山5处卡伦,由布特
哈甲兵轮流驻防,每年由布特哈总管带甲兵巡查(俗称查边)一次。
讷谟尔河有渡口1处,船两只,由齐齐哈尔水师营常年派兵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