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八旗制
第二章 兵制
第一节 八旗制
八旗制是清代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既是军事组织,也是政权、部族、经济组织。明万历二
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初建黄、白、红、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共为八旗。每旗为一固山(将军),辖5参领(甲喇),1参
领辖5佐领(牛录),每佐领为300人,1旗计为7500人。布特哈八旗亦称打牲处八旗:都博浅扎兰
为镶黄旗,莫日登扎兰为正黄旗,讷莫日扎兰为正白旗,阿尔拉阿巴为正红旗,涂克敦阿巴为
镶白旗,雅鲁阿巴为镶红旗,济心河阿巴为正蓝旗,讬信阿巴为镶蓝旗。初期,布特哈八旗是
从事生产为主的军事后备力量,实行贡貂制,官兵每年各纳貂皮1张。乾隆年间,为加强边防,
布特哈八旗始设额兵。男子满15岁即为“西丹”(在军籍),年至花甲方可还家(退伍)。每年春
秋两季,齐集布特哈衙门驻地宜卧奇后屯参加以马步枪、箭较射鹄等为内容的军事操练。每5
年参加一次黑龙江将军组织的大型军事操练。此外,布特哈八旗官兵还承担驻守21所卡伦和巡
察边境的任务。
自康熙之后,布特哈八旗被清政府视为劲旅,素有“索伦射骑闻天下”之称,被频繁征调
参加各种战事。如康熙年间征噶尔丹、准噶尔;雍正年间征科布多;乾隆年间征金川;嘉庆年
间镇压川陕白莲教起义以及道光、咸丰年间镇压太平军、捻军,共征调670次,转战22剩以马
队、甲兵战杀立功官升至内大臣、都统、将军者甚多。如县内莽鼐屯(今龙河镇保安村5屯)为
布特哈八旗郭博勒氏族主要居住地之一。其三世阿那保历任清都统、内大臣、总谙达等职,画
图像于皇宫玉澜堂内,四世中山历任御前侍卫、办事、参赞大臣、都统等职。五世都兴阿历任
副都统、将军、帮办钦差大臣等职,诰封建威将军。
由于连年征调、战争,使布特哈八旗兵丁伤亡惨重,兵源急剧下降。所余旗丁坐食山空,
逐渐衰败。至光绪末年,布特哈八旗每佐只有10人,甚至有佐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