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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志愿制

第三节 志愿制



1932年7月,日军占领县城,县内不甘当亡国奴的有志之士,志愿参加抗日队伍,为祖国
的解放而斗争。1939年1月,抗日联军西征到县内第五区(今龙河镇、友好乡)很多青年农民在
抗联的影响下,为抗联带路、送给养,其中一部分人志愿参加抗联队伍,并参加讷河、唐火犁、
火烧于等战斗。1940、年,以周明录、孙长林为首的50多人秘密组织青年救国军,后改称讷河
人民抗日先锋队。他们夜起昼散,镇压汉奸特务,为抗联送情报、给养,并随同抗联作战。

1945年8月全县解放后,抗联干部任德福组建人民自卫军。通过志愿扩充兵额。1946年2月,
县人民政府建立。为剿灭土匪,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嫩江省军区第
二军分区以志愿为原则,在县内征兵,扩充主力部队,亦称扩军。

扩军条件为年满18岁至35岁男性青年,家庭出身好,历史清白,经医生检查无疾病合格者。
扩军方法,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选准目标,说服动员,自愿参加。参军者披红戴花,县政府
举行隆重的大会,群众夹道欢送。至年末,全县有570名青年志愿参军,补充主力部队。1947
年,国民党军队占领张家口后,疯狂地向东北地区进攻。为了粉碎敌人的内战阴谋,全县广大
青年掀起志愿参军热潮,出现了兄弟互争报名,父母送子参军,妻子送郎上前线的热烈场面。
仅6至7月就有934名青年志愿参军。受到西满军区政委邵式平的表彰。

1950年,美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侵朝战争,并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全县又有1 137名青年志愿参加志愿军出国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