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队伍
第三节 干部队伍
1946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县、区党政干部多从农会、工会、民兵、学校中选拔,经过短
期培训后即进入工作岗位。1951年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县委举办2期行政干部培训班,培
训干部470名,结业后分配到县委、县政府所属科、局和公司当干部。1952年初,县直机关、
企事业单位提拔科长10名、股长4名、企业经理2名、股长32名、区长31名,补充县政府科员61
名、区助理员109名、食事业干部240名。1955年本着党的“德才兼备”的干部政策,县委加强
对各级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了解和提拔晋级工作,并建立干部档案。全县有干部3 563名,
其中股级干部755名、妇女干部29名、转业干部75名。干部队伍逐渐形成,日趋稳定。1957年
为2 377名干部办理干部手续。同年末,在反右派运动中,扩大打击面,致使一批干部被打成
“右派”长期蒙受冤屈。1958年3月,实行干部下放劳动锻炼的制度,全县陆续下放干部315名,
其中到农村插队277名,到基层单位38名。1959年下放到公社、管理区干部69名,并将1958年
下放干部抽调回县53名。1960年精简下放到基层干部491名,其中科级干部10名、股级干部21
名。1962年县、社两级机关精简干部328名,其中当社员252名,当店员43名,当工人10名,当
教员23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干部队伍横遭摧残。在“深挖”、“清队”运动中很多干部被
打成“走资派”、“漏网右派”、“特务嫌疑"、“阶级异己分子”,被关押、游斗。遭批斗
者达2131人,有的甚至被迫害、刑讯致死。还有400名干部被下放到“五·七”干校,610名干
部被下放农村劳动改造。此期间接收分配军队转业干部924名,接收分配大、中专毕业生683名。
至1978年全县有干部6 876名,平均年龄41岁,其中46~55岁的干部1654名,占干部总数的24%;
56岁以上的干部406名,占干部总数的6%;以工代干人员1476名,占干部总数的23.7%。
1979年,县整顿“以工代干"工作,对年富力强、思想进步、工作努力、具有一定文化水
平的代干人员给予转正,10月末结束。吸收以工代干人员950名为国家干部,占代干人员总数
的53.4%。同时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遭打击的干部彻底平反,落实政策。年末干部
总数为7196名,平均年龄39.4岁,比1978年平均41岁下降了1.6岁。
1980年,县为132名部队作复员处理的干部办理了转干手续,为34名人民警察改办干部手
续。通过招考,政审为银行、农行录用干部47名,还为254名被打成右派的干部复查改正。1981
年,县人事监察科对全县农、林、水、畜和经营管理技术干部进行普查,动员115名学有所长、
业务不对口的干部归队,使人尽其才、学以致用。1982年,全县为在“文化大革命"、“党的
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遭迫害、受株连的76名知识分子彻底平反,为627名知识分子评定技术职
称,其中工程师、技师、经济师、主治医师138名,助理工程师、技术员489名。整改晋升中级
技术职称科技人员138名,晋升初级技术职称科技人员1 243名。全县有306名科技干部担任县、
县直部门和工厂企业的领导职务,其中县级干部5名,部、委、科、局级(包括公社领导)91名,
股级干部210名。
1985年,县完成了法院、检察院、农业银行等部门的招干工作,接收安置转业干部23人,
分配大、中专毕业生36人,吸收录用国家干部2人。年末,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总
数为4615名(不包括教育系统4人),其中党、工、团专职干部129名,机关干部1747名,事业单
位干部1852名,企业单位干部1016名。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73名,专业技术干部2017名,
党员干部815名;团员干部1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