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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群众文化

第一章 文化艺术

第一节 群众文化





民国时期,除县城有私营梨园1处外,其它地方均无专业文艺班。每逢年节,劳动人民多
自发地组织秧歌队,有地蹦子、高跷、龙灯、早船等演出形式,边舞边唱,喜庆丰收。秧歌队
为古装,由男人包头扮女装,扮像有《西游记》中的唐僧、孙悟空师徒四人,《白蛇传》中的
白蛇、青蛇等。每个队都有拉衫的,唱丑的。每至农历正月或农闲季节,外地和当地的民间艺
人还在农户家说评书、唱大鼓(东北大鼓),内容多为江湖剑侠、神鬼迷信等,如《七侠五义》、
《大八义》、《小八义》等。此外,全村或大户人家办喜事偶有搭台唱戏的,俗称“野台子戏”,
届时临近十里八村,大车小辆,人们汇集而来,十分热闹。所唱剧种带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如
群众喜闻乐见的“二人转”,“拉场戏”等。“二人转”俗称“蹦蹦”,两个演员为“一副架”,
其中一个男扮女装,叫“包头的,又称“唱上装的”,另一个是“唱下装的”。唱词生动贴切,
通俗易懂,唱腔十分丰富,俗称“九腔十八调七十二咳咳”。

解放后,全县人民欢庆胜利,各村屯、各单位纷纷组织秧歌队,其形式新颖,步伐欢快活
泼,男女均有参加,称为“胜利秧歌”或新式秧歌。有的秧歌队还在街头演出霸王鞭、高跷、
跑旱船、狮子舞等。1947年,土地改革运动时期,陕甘宁边区派来的文工团和县内业余剧团,
先后在城乡演出了《兄妹开荒》、《白毛女》、《谁劳动是谁的》等话剧和歌剧,启发农民阶
级觉悟,有力地配合了土地改革各阶段运动的开展。同年6月,为支援解放战争,翻身农民踊
跃报名参军参战,各单位、村屯都组织秧歌队、歌咏队欢送新兵上战场。中共西满分局副书记、
军区副政治委员邵式平来县内检查征兵工作时写道,“六月三十日那天,东方刚亮,我到县政
府哨楼上向四野了望,旷无边际的麦田中,一排排大红旗,化了装的秧歌队,整齐步伐的新战
士,扛着红缨枪的自卫队,以及广大的人群,远远近近,前前后后,都顺着大路,唱着革命歌,
闹着秧歌舞,从四面八方向县城涌来。讷河的江山,顿时显现出独立,民主、自由中国的战斗
新气象。”(《邵式平日记》7月3日)。

1950年,新中国第一个婚姻法颁布,为了支持婚姻自主,争取妇女的彻底翻身解放,各地
业余剧团演出了《罗汉钱》、《小女婿》、《刘巧儿》、《锁不住的人》等剧目,猛烈地抨击
了封建婚姻制度,使很多青年男女受到了教育和启发,走上了婚姻自主的道路。1954年,部分
区、村开始兴办俱乐部,按照“农闲大办,农忙小办,大忙机动办"的原则,开展群众性文艺
活动。春节前后组织农民扭秧歌,排演文艺节目,平时在夜校学文化和开展读书读报活动。1954
年在全省农村文艺汇演中,五区保安村(今龙河镇保安村)演出的达斡尔族舞蹈“罕伯舞”荣获
奖旗,五区文化站和九区(今和盛乡)富海村俱乐部被评为全省文化活动先进单位。1958年,全
县大多数公社、大队开展了俱乐部活动。1963年,省文化局工作组到讷南公社鲁民大队、孔国
公社文明大队总结群众文化活动经验,推广全剩1965年末,全县有248个文化室。多数文化室
配有文化辅导员、教歌员、板报员、读报员、故事员,时称“红五员”。1967年增设文艺宣传
队,合称“五组一队”。1970年后,学唱毛泽东主席《语录歌》、样板戏,开展“小靳庄”
活动,组织文艺大军进城。1977年,农村文化室在公社文化站辅导下,发展到1 233处。1982
年,学习拜泉县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经验,改称联合活动室。

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中,民间艺人是骨干。他们农忙务农,农闲演戏。1981年,经过业务
考核,领取“民间艺人证”的半职业艺人达200多人。其中以东北地方戏艺人为主,杂技、魔术,
梆子、评剧等艺人较少。

县人民政府为组织民间艺人更好地参加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制定了《关于加强民间艺人管
理的暂行规定》禁止演出内容低级庸俗,荒诞恐怖、宣传封建迷信毒害青少年的节目。规定演
出节目须经当地文化部门审查批准。

1985年,进化、孔国、九井、通南、团结、长发、同心等乡镇成立了“小城镇文化中心管
理委员会”,农村出现文化专业户56个,联合活动室391个。其中,属于村的1228个,占全县
总村数的94.6%;属于屯的163个,占全县总屯数的14%。

民众教育馆 民国17年(1928年),讷河县教育局在城内新市街(今县政府对过胡同)路西设
通俗教育社,辟阅报室,并备留声机一架,供城内职员、学生阅读、欣赏。民国20年(1931年),
通俗教育社改称民众教育馆(1937年春停办),时“戏院开演时,得留一席,以备本馆职员前往
检查。”(1931年《讷河县志》)馆内设讲演、阅览二部,主办以“兰民主义”、“家庭生活”
为内容的讲演、报告会,听众多时20余人,少时只有10凡人。阅览部除备有少量历史、地理类,
图书外,其他多为剑侠、商情书刊。伪康德2年(1935年),县民众教育馆有职员5人,全年经费
1116元,藏书116册,报刊、杂志15种,H均读者50人次。

县文化馆 1949年,县人民政府在县城东南街(今房产处址)设立民众教育馆。1951年2月
16日经省政府批准建立县文化站,定员2人。1952年改称县文化馆,工作人员增至12人,下设
图书室、广播站、文艺组、时政宣传组、科学普及组。除借阅图书外,不定期的向县城居民广
播。组织各单位在街头设立画廊,利用黑板报宣传时事、政策,普及科学知识。每逢周末和重
大节日放映露天幻灯和开展文艺辅导、组织文艺晚会。1955年,馆址迁至东大街路北(今邮电大
楼中段)。1956年,广播站、图书室析出单独成立县广播站、县图书馆。不久,馆址迁至西大
街路南(今五金商店址)。馆内人员分为城镇、农村二组,按照“业余、自愿、小型、多样、节
约”的原则,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演唱材料和培训骨干。

1962年,馆址迁至东大街路北(今商业托儿所路西)1964年再迁于现址。1966年,“文化大
革命”中,县文化馆、图书馆、评剧团合并,简称“文、图、宣”领导小组,绝大部分人员被
下放农村劳动。1968年后因为学唱《语录歌》、跳忠字化舞、演样板戏,开展“学习小靳庄”
活动,组织“全县文艺大军进城"等活动。为加强辅导,被下放人员才陆续返回馆内。1972年,
成立“文化馆、图书馆革命委员会”。内设创作、文艺、宣传、图书、总务5个组,工作人员
13人。1973年,图书馆再度析出自立。

自1969年以来,县文化馆曾多次会同图书馆、新华书店,电影管理站等单位,组成文化工
作服务队,带着文艺节目、图书、图片、幻灯、电影,挑挑下乡,深入偏僻农村,进行服务、
辅导活动。1972年,县委曾在全省文化工作会议上作了普及农村“五组一队”活动经验的典型
发言。文化馆通过编辑《葵花》、《讷河文艺》、《工农兵演唱》、《礼花》、《第一春》、
《乡音集》等文艺刊物和组织音乐会、舞会及多种形式的文艺汇演,举办美术、书法、摄影展
览,培养了一支业余文艺、美术创作队伍。

1981年末,新馆舍在原址翻建成二层楼房,面积450平方米,内设小型排练室(兼充展览室)。
1985年,有工作人员20人,分美术、文艺、创作和后勤4个组。各乡镇设文化站(其中国办4个),
行政、业务受乡镇政府和县文化馆双重领导。

博物馆 1959年10月1日正式建成开馆(今文化馆、图书馆址)。为综合性的地志博物馆。
陈列面积1000平方米,设自然、历史、十年成就3部分,划自然、资源、历史文物、抗联、土改、
政治运动、工业、农业、人民生活9个陈列室,展品5000多件。通过展出,对全县人民进行爱国
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于1964年并入县文化馆。

工人文化宫 前身职工俱乐部,隶属县总工会,是以工会会员为主要对象的城镇职工文化
活动和休息娱乐场所。1948年6月,县委动员县直单位职工干部“自筹资金、自愿献工”,将
东大街路北(今而食加工厂址)的一座日伪时期遗留的二层破旧楼房改建而成,内设简易舞台和
容坐700人的长条木凳。当时县城大型会议或文艺演出均在此举行。1950年10月,俱乐部迁至
新市街道东原浴池处。随着生产发展和劳动福利逐渐提高,俱乐部设施和活动内容逐年增加。
经常举办乒乓球、篮球、象棋比赛和各种展览,节假日举办职工文艺晚会和科学技术讲座。“
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1976年破土动工修建1座2700平方米的职工活动场所,1981年末其
附属建筑游艺室建成开放。室内面积800平方米,设图书阅览室、音乐欣赏室、棋类室、乒乓
球室和科技室,每周一至六午后及星期日全天对外开放。1985年改为全日开放,并经常举办舞
蹈、棋类、服装剪裁等训练班和开展小型展览、文艺晚会、游艺会、乒乓球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