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档案资料
第六节 档案资料
民国初年讷河县存有档案。民国101年(1921年)土匪“闯王”攻陷县城焚毁县公署,档案
全部被毁。日伪时期档案,在1945年“八一五”前夕日本侵略者撤退时,一部分被焚毁一部分
被劫走。现档案馆只存有民国10年后档案400余卷及部分监狱卷宗。
1950年县人民政府开始整理新中国建立前的档案。1956年县委、县政府分别建立档案室,
进行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1958年9月建立县档案馆,为县委、县人委直属的科学文化机构,负责全县文书立港、档
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具有永久保管价值的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1967年2月其职能被县革命
委员会档案室代替,1973年7月恢复原来体制。
1969至1978年,在原有案卷目录的基础上,逐步添制和完善了档案全宗索引目录、专题文
件索引、人名索引、地名索引、文号目录等5种检索工具,共有索引卡片10万张,目录505本。
其中部分检索工具已被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选作教具。
1978年县档案馆开始档案的编写研究工作。至1981年末整理出讷河县概况、历届县党代会、
人代会、政协委员会等会议简介、大事记、自然灾害文件节录等31个专题材料计100万字。1982
年12月设立县档案科,1983年2月改称县档案局,均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统一编制。1984年
县档案局(馆)由县委管理纳入县人民政府管理序列。
至1985年末,县档案馆现存中华民国时期讷河县公署、县监狱的档案,伪满时期的一些史
料,解放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办局、县级群众团体,各乡镇及部分村屯的档案计68个全宗
24171卷。其中需要永久保管的14145卷,长期保管的10026卷;文书档案19618卷,专门档案4500
卷,声像档案53卷。还收藏资料15类计1140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