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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民公园

第五章 风景名胜

第一节 人民公园




人民公园在县城南1华里之公路东侧。民国4年(1915年),县公署清丈时划留公园基址,南
北长500米,东西宽380米,因财力不足未建修。民国19年(1930年)夏,县长崔福坤召集工商各
界捐款建修公园。置大门于西面,四周埋木桩,拦铁蒺藜两道。园内修建集贤社1座、凉亭9座、
花窖1座,栽植了松、榆等树木,伪康德元年(1934年),在园内陆续修建图书馆5间和假山、拱
桥、龙女塑像、石鼓、石桌等,并竖秋千,立演武桩,栽植松柏。

解放后,公园扩充为14万平方米。1958年修建烈士馆1处(7间青砖瓦房)、办公室1处。另
建有猴、狐、狼等动物圈舍,在假山上建冲天楼1座,增植松、榆树木1200株,养盆花40种。
同年,城镇各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在公园西端修建人工湖1处,命名劳动湖,引老莱河水
入湖,面积18 000平方米,深1米,四周围筑高1米左右的土堤,1960年至1964年,修黑熊、貉、
猞猁、狍子、鹿等动物圈舍5处。

“文化大革命”中,凉亭被破坏,木桥、坐凳被拆除,动物全部死掉,劳动湖被污染,只
有留守人员在室内养植一些盆花。

1978年后,公园进行了整修,重修凉亭2座、石拱桥1座,建花窖250平方米,种养化100余
种、盆花500盆。修建办公室240平方米,新置石桌20张、石凳50个。1980年后,县体校迁入园
内,同时将旧烈士馆扒掉,重建烈士陵园1处,面积3200平方米。陵园内松柏长青,庄严肃穆。
每年清明时节,县城各界人民来此缅怀先烈,祭祀英灵。

1985年,再修铁围墙60延长米,北大门1座。在园内植树2431棵,其中杨柳树1972棵,垂
柳树40棵,各种花树410棵,修复旧花窖1个。新建360平方米花棚1所,有2451盆花。开垦3300
平方米花池,种植夜来香、紫翠菊、孔雀草等19种草花。

县体育场设在公园内,历届县体育运动大会都在这里举行。大会期间,人流云集,达一、
二万人。商业、服务行业在此开设商场饭店、游艺场等,形成盛大集市。县内一些重大集会也
在这里举行。每H清晨,县城男女老幼多来这里习拳练武、打球、跑步,成为劳动人民锻炼身
体、游览休息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