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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教育

第十七篇 教育




清代,境内教育由民间私塾发端。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始有官办教育。当时少数民族
官办学堂先于和多于汉族学堂,满、汉文字齐教,由私塾教学内容起始,以后逐渐改良。学校
随居民点布局,多在山边水边路边。

民国时期,败学堂为学校。学制逐渐合理,增加了自然科学和体育、手工等教学内容。民
间私塾同时存在。民国18年(1929年)起,通过考核加强对塾师和私塾的管理,并置专人分片督
促适龄儿童就学。

伪满时期,日伪当局不断改变教学内容和学制,藉以达到降低中国人民素质,奴化中国人
民的目的。伪康德8年(1941年)后,学校增加勤劳俸仕内容。派现役军官驻国民高等学校,强
迫学生参加军事训练,在日伪血腥统治下,人民贫困、饥饿,无力供子女念书。到伪康德12年
(1945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只有36%,比民国19年(1930年)还低7%。

1946年,县人民政府接收了日伪遗留的学校,并进行了大量的改造工作。实行面向劳苦大
众开门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小学教育,对农民和职工开展扫盲运动。1951
年后,改革教育领导体制,增设农村小学,方便农民子女就近入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
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广“速成识字法”,创办各种形式的业余学校,许多农民和职工参加业
余初等教育,大量文盲被相继扫除。1958年“大跃进”,实行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出现大
批民办小学和红专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5%。开展教育大革命,搞勤工俭学,但由于浮夸
风盛行,许多学校徒有虚名。劳动多,师资水平差,教学质量低,学额大量流动。1962年起,
调整学校网点,充实师资力量,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稳步上升。1964年创办县耕读
中学和农村耕读小学。到1966年上半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5%。农村举办政治、文化、
技术三结合的业余学校,城镇办职工文化校,农民和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的
幼儿教育也较普遍开展起来。“文化大革命"期间,学生停课闹革命,纷纷杀向社会,新中国建
立后17年的教育成果被否定,许多教师被打成牛鬼蛇神下放劳动改造。工宣队和贫下中农进驻、
管理学校。宣扬“白卷英雄”,学生造老师的反,抓讷河的“马振扶事件”,学校陷于瘫痪,
耽误了一代人的成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砸烂了教育战线的“两个估计”,平反了冤、假、错案,改
正了错划右派,调整中学布局,增设小学网点,办好重点中小学,倡办农、职业学校,使教育
事业重获生机。1981年起,注重基础课教学,办起了电化教育馆,强化现代化教学手段。1984
年,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办学,分级管理。通过改办、创办、附设、增开等措施,扩大职
业学校招生数,以适应多种规格人才的培养。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调动了各方面的
积极性。1985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7%,被省定为普及初等教育任务县。小学毕业合
格率达98.1%,初中毕业合格率达57.8%。有363名高中毕业生考入大专院校。学校勤工俭学
纯收益占国拨经费的24.9%,被评为市勤工俭学先进县。农民和职工通过业余文化技术学校、
中专、电大培训,逐渐适应改革的需要。全县幼儿教育受到省、市的表彰奖励。但由于受单纯
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中、下等学生往往被遗忘,教学平均质量不高,影响大面积人才的成长。
在“一切向钱看”的影响下,教师素质低,职业道德差,责任感不强,教学条件急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