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塾教育
第一章 各类教育
第一节 私塾教育
讷河县自清末始有私塾,统称塾馆。馆式有二:一是由地主或士绅招聘塾师以教授自家子
弟为主,兼收亲友子弟的家塾,亦称东馆;一是由塾师自办的私塾,招收附近学童,由入学蒙
童家长按议定数交付现金或实物以充学资。学习内容为启蒙教材《三字经》、《百家姓》、《
千字文》、(《庄农杂字》,继而教“四书”、“五经"等。还选学《明贤集》、《朱子格言》、
《女儿经》、((神童诗》、《尺牍》等书籍。教学方法为先生生硬灌输,学生死记硬背。启蒙
只教读写,不解其义。待“四书”读完时,方按固定教义,古板地作解。学制不固定,学童可
随时入学或退学。
民国元年(1912年),全县有私塾7处,至民国4年(1915年)4月增至60余处。是年,县劝学所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施行章程》,对全县私塾进行改良,增设算术、国;文和游艺课
科目。民国17年(1928年),县城、拉哈岗、喀迷哈、西河南、北学田、官货店等地有私塾28处,
学生917人。民国18年(1929年)县成立塾师检定委员会,按照《会章》对全县塾师进行考核。
合格者发给证书,准许任教。民国19年(1930年),全县有改良私塾23处(其中县城1处),学生662
人(其中县城40人)。课程增设国文,算术、自然常识和游艺课,以开阔学生视野,增长知识。
伪满初期,私塾多数停办,至伪大同2年(1933年)仅剩14处,学生144人。日本帝国主义为
了以封建思想道德愚弄麻痹青少年,大力提倡办私塾。伪康。德2年(1935年),全县陆续恢复
和新办私塾30处,学生420人。较大的私塾有训蒙、养蒙、民立、养正、育德等。伪康德5年(1938
年),施行所谓“新学制”,把全县私塾定名为国民义塾,与国民学校并列,以收既节省经费
又培养供其驱使的低能劳动力之效。
解放初期,偏僻村落仍有私塾。至1948年,私塾一律过渡到公立小学,实行公办民助,由
村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