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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制改革

第二节 体制改革



1984年7月,讷河县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县。1985年,县政府制定了县
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全面实施教育体制改革。

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办学,分级负责。确定县教师进修学校、讷河一中等14个学校由
县办县管;乡镇初中、农业中学、中心小学、及乡镇办幼儿园由乡镇办乡镇管;村小学(包括戴
帽初中班)、幼儿园由村办村管。

改革教职工任用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人事任用权、财经管理支配权、教学工作
指挥调度权,并同办学单位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合同,任职一般为3年,好的可连选连任。实行
教师聘任制,先由校长根据政治表现、文化程度、业务能力、教学效果和劳动态度等5个方面。
对每个教师进行考核,然后提出聘任名单,提交上级批准后进行招聘(当年只在农村实行)。

改革经费的筹集办法。国拨教育经费在原有的基础上实行分级包干,不足部分根据谁办学,
谁集资,谁受益的原则,由乡(镇)、村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

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采取改办、创办、附设、增开等措施,扩大职业
学校及招生数。将讷南中学改办为县第二农业技术高级中学;在通南、拉哈镇和县直农业、财
贸、工交、建设口创办职业中学;在拉哈一中,老莱中学附设职业技术班,在普通中学增设农
职业技术课。

实行教育体制改革后,调动了各乡镇办学的积极性,讷河镇筹集资金18.6万元,修建了二
小学、四小学围墙,新建了第八小学。老莱镇、全胜乡的中心校及村办小学都集资扩建了校舍,
抢修了危房,增添了桌凳,消灭了二部制。地处县城较远的和盛乡公开招聘教师,增加了师资
力量,提高了教学质量。

1985年,全县小学毕业班合格率达到98.1%,比上年提高16.6%;初中毕业班合格率达到
57.8%,比上年提高22.8%;有263名高中毕业生考入了大专院校,比上年增加0名。县教育局
和讷河一中、二中,拉哈一中分别受到市教育局高考总结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