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教师地位

第三章 教师队伍

第一节 教师地位





清代、民国时期,在私塾执教的塾师颇受学生家长和乡里的尊重,被称为先生。每逢红白
喜事、宰杀年猪,皆请塾师为座上客。但因塾师靠教书吃饭,受聘后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不
得不对学东(多由财主或士绅担任)毕恭毕敬、唯命是从。官办学堂的教习(教师)多由省师范学
校招聘,薪水较塾师高,且有保证。但需与地方官融洽或有靠山方能立住脚。清末县内曾发生
教习与地方官争夺教育权的冲突,造成两败俱伤的后果。伪满时期,教师为军警宪特严密监视
的对象,不能谈论国事,不得多言语,须随时警惕被扣上思想犯和反满抗日的罪名。对伪警察
和保甲长得强装笑脸应酬。故在民间广泛流传“家有二斗粮,不当孩子王"的俗话。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给予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教育工作者、辛勤
的园丁等称号。各级学校都把尊师爱生做为学校教育的准则。对学有专长、教学有方的教师给
予表彰、奖励。1954年,中学教师郑宝仁、小学教师邱凤奎、卢永生等人被评为省优秀教师,
出席了黑龙江省第一届优秀教师代表大会。1955年,董九章、张庆昌出席了县第一用人民代表
大会,并披选为政府委员。此后,历届县人大、政协代表会均有教育界代表席位。1958年,由
于“反有”斗争扩大化,一些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在教师中“拔白旗”,抓“右派”。使
一部分教师蒙受冤屈,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师队伍受
到严重冲击,许多教师被打成“黑帮”、“牛鬼蛇神”、“资产阶级学术权威”,被诬蔑为“
臭老九”,惨遭批斗、关押、下放。1974年,在教育界大抓“回潮”典型,抓讷河的“马振扶
事件”,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一大批教师被下放或插队,地位一落千丈,许多人被迫改
了行。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砸碎了教育战线的“两个估计",对在“文化大革命”
中被错揪、错斗的教师给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补偿经济损失;受株连的子女、家属适当安
置了工作。对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教师全部予以改正,恢复公职或重新安排工作。通过
复查,还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开除公职或给予处分的教师恢复了公职,撤销了错误处分。
各中小学把学有专长、教学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提拔到领导岗位。1980年,刘
辉等18人被选为县第八届人代会代表,张志杰等20人被选为县第五届政协委员。县实验小学教
师朱惠珍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特级教师。1982年,县召开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代表大会,
浦林春等300名中小学教师被选为县优秀教师。

1985年,在庆祝第一个教师节之际,县委、县政府领导走访各学校和教师家庭,举行了隆
重地庆祝大会,表彰、奖励了教育战线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教师。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出资金、
物资,为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改善办学条件办好事、实事,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但由于“向
钱看”思想的影响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普遍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