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体育
第二十篇 体育
解放前,县内官立中小学虽开设体育课,但被列为副科,不做升级考试内容。对群众体育
活动官府向不过问。
解放后,县委、县政府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体育课教学。1949年,开始组织机关、学校、
驻军部队篮球赛,并举办县首届田径运动大会。50年代初期,学校将体育列入“五育”(智、德、
体、美、综合技术教育)内容之一。每年春秋两次检查学生身体。校内球类、田径、器械等均列
入体育课内容。1954年,县建立灯光球场,相继成立了“火车头”、“银鹰”、“钟声"等几支
骨干篮球队,机关干部、工人,县主要领导人也在业余时间参加篮球赛。1956年,春秋两季均
举行全县性职工、中学生篮球赛。与此同时,速度滑冰运动也在学校内开展起来。1962年县建
立青少年业余体校,不断为地区、省和国家输送运动员。“文化大革命"中,学校体育教学和群
众体育活动受到摧残,以行军、着装,爆破、战地救护、射击等军事体育项目取代学校体育课和
社会体育活动内容。1978年,学校恢复体育课教学,按季节进行体操、田径、球类、冰上等体育
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动作训练。眼保健操、青年拳、少年拳也列入中、小学体育教学内容。各机
关普遍做第四套广播体操。1980年后,离退休老干部、职工、居民多练习气功、长拳、太极拳,
做“五禽戏”。1985年,添置体育器材,装备重点校,调整体育师资队伍,对学生进行体育达标
训练。县工会举行篮球晋级赛和棋类比赛,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