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社会
第二十一篇 社会
顺治十一年(1654年),达斡尔、鄂温克等族人民移居境内。此后不断有“流人”发配,汉
民落居,汉军驻防,站民遣住,移民入垦,逐渐形成现在以汉族为主的13个兄弟民族聚居的县
份。旧社会,各民族在帝、官、封三座大山的压迫下过着贫病交加的生活。由于历届政府推行
民族歧视政策,造成民族与民族间的互不团结,互不平等。民国时期,随着各地人员的流入,
各种宗教逐渐流传,并形成各自的帮派系统。一些社会陋习亦逐渐扩展,如吸食鸦片、赌博、
嫖妓、求神问卜等十分盛行,严重的毒害劳动人民的身心健康,并有许多人因沾染恶习而倾家
荡产。特别是日伪统治时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者的奴役,全县人民过着极其悲惨的亡国奴生
活,吃的是橡子面,穿的是“更生布”,毫无言论自由,整天在死亡线上挣扎。
解放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倒了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消灭了阶级剥削
和压迫,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县委、县政府关心各族人民的生活,尊重少数民族的习惯,并
对其生产生活给予帮助和扶持,使他们与汉族人民一起走上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1979年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人心,各族人民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使生产
建设不断发展,社会秩序逐渐安定,人民生活日益提高,到处呈现一派兴旺发达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