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族第一节 民族构成据 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县内有13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12个,人口15861人,
占全县总人口的2.3%。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满族,有11697人,最少的是维吾尔、纳西、柯
尔克孜族,各1人。
1982年各族人口统计表
鄂温克族 有自己的语言,无文字,属阿尔泰语系,县内鄂温克人皆说布特哈土语,绝大
多数人信奉萨满教。
顺治初年,居住原石勒克河至精奇里江一带的鄂温克族人民,屡遭沙俄的侵扰。当时清政
府正值定乱入关,无暇北顾,遂下令鄂温克、达斡尔族人民南迁,以断侵略军粮源。自顺治元
年(1644年)起,鄂温克族人民扶老携幼,渡黑龙江,越兴安岭,陆续迁至嫩江两岸,至顺治十
一年(1654年)基本迁徙完毕。康熙六年(1667年)清政府对南迁的鄂温克头人敖洛克腾率领的2134
名壮丁按姓氏编成29佐。康熙十年(1671年),又把鄂温克“图勒图”、“阿布纳”等部众陆续
编佐,总称“布持哈打牲部落”。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布特哈设总管,将嫩江流域的鄂温克
族壮丁编为5个“阿巴”(围猎场)、即阿尔拉、涂格冬、雅鲁、济沁、”托信阿巴,理藩院管轿。
雍正九年(1731年),又将8个“阿巴”按居住围场编入八旗。在境内居住的有“讷莫尔千”部
落3个氏族,即图木先杜拉尔、姆鲁特、阿盘亲。“拉哈千”部落7个氏族,即涂克敦、吴立西、
金科日、萨玛基尔、郭、索等。其中涂克敦氏族又分7个大“莫昆”(家族),即乌达依鲁、阿
姆拉卡依鲁、我姆坎苏、弟拉依鲁、尼拉依鲁、白路依鲁。所居住的聚落有:拉力浅、杜尔苏、
布克浅、库尔浅,拉哈、大嘎布卡、嘎布卡、额木肯柱、穆尔根齐、白罗日、孛嘎爱勒等(在今
清和、学田、团结等乡境内)。
解放前,鄂温克族人民主要从事狩猎、打渔、烧炭、放木排及少量种植。迁居县内后,因
处于临河平原地区,生活条件发生变化,逐渐从渔猎转为以农业为主。在农业的耕作上粗放经
营,不论什么作物都是“漫撒籽”,不施肥,不铲不蹬,广种薄收。后来由于同汉族人相济而
居,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有了较大的进步。至民国年间,居住县内的鄂温克族已进入封建社会,
出现了两极分化,在今团结乡境内的7个嘎布卡屯70%的土地集中在8户地主手中。在历代反动
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以及封建主义的束缚下,鄂温克族居住地区经济、文化长期处于落后状
态,劳动人民过着贫穷悲惨的生活,特别是世代流传的肺结核和性病,严重地影响着人口繁衍,
造成人口逐年减少。
解放后,鄂温克族获得了新生。1957年,根据鄂温克族人民的愿望,恢复了鄂温克民族名
称。并在鄂温克族聚居的地方建立起民族自治乡,使其有了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力。每年县
政府都拨给一定的资金和物资,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生产。鄂温克和
百露村建立了供销社、卫生所、学校、文化站,生产生活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1979年,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鄂温克族走向兴旺发展时期。据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
县有鄂温克族376人,居住在团结公社的鄂温克、百露、兴旺等5个大队。从1983年起,实行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鄂温克人民生活更加富裕,人均收入达300余元,很多家庭不仅有收录机、
缝纫机,而且还有了电视机、洗衣机等高档商品。有的鄂温克人被选为代表进京参加国庆观礼,
团结乡鄂温克村村长武占廷,还被选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5年末,县政府在鄂
温克聚居区正式筹建兴旺鄂温克民族乡。
嗄布卡村纪实 顺治十年(1653年),鄂温克人被迫迁徙嫩江流域。其中有涂、金、郭3姓
的部分人,选中了今团结公社鄂温克、杨树、兴旺大队建屯落居,并对所建的每处村屯统称嘎
布卡。在这些村屯中除嘎布卡大屯以外,还有杨树林、榛子街(布克浅)、百露日、木罗更喀、
基罗尼、孛拉海拉(现社办林场)6个屯。
嘎布卡大屯背负嫩江,江套榆柳丛生,是良好的天然林场,屯南为平原,土地肥沃,水草
丰美,是耕耘、放牧的好地方,素有“巴音”(富裕、财主)之称。清初,这里地广人稀,按壮
丁分配土地,每户都有10垧左右。除此之外,公共的牧养地和草场面积也很大,良好的自然条
件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至民国时期,一些官吏和富有人家大墨开垦荒原,兼并土地,使这里
70%的土地(约五千多垧)集中在8户地主和1户富农手里。他们被人们称为“阿米达巴音”(鄂
温克语北财主)和“珠尔勒巴音”(南财主)。北巴音有涂希武(又名希武亭,字希昌)、涂瑞生、
涂永祥3户;南巴音有涂安全(又名安乐亭)、涂文祥、涂德胜3户。除南北巴音之外,还有涂德
祥、涂永生两户地主和富农金瑞。涂希武拥有土地最多,达3000多垧,全靠雇工耕种,每年雇
工多时五六十人。后来改为出租土地,坐收地租,并在农户聚居的四马(今团结公社所在地)开
设1处油坊,在齐齐哈尔开设“升记”商号,经营木材、粮食等,还雇用一些贫穷的鄂温克族
人为其上山狩猎和伐木放排。
涂德祥,字润深,隶正红旗,是涂氏的第十二代世袭佐领(章京),他家门前立有木制影壁
和旗杆,每遇大事或重要节日,都要升旗悬彩,荣耀门庭。后来,由于“章京”音转,人们把
嘎布卡叫作“瞻仁”村。
达斡尔族 有自己的语言,无文字,除少数人通晓蒙文外,大多数人使用汉文。从顺治元
年(1644年)起,世居黑龙江北岸的达斡尔族人民开始向南迁徙,他们备受长途跋涉、背井离乡
之苦,携妻带子,忍痛离开了门己的家园,来到嫩江之滨。至顺治十年(1653年)基本迁完。在
境内讷谟尔河畔落居的达斡尔族人民建立了大伯尔科、莽鼐伯尔科、孔郭伯尔科、哈力、他本
沁、莽鼐、霍赤、其力、鄂多胡太等村屯。在嫩江东岸有阿勒哈沁、西倭尔吐、萨哩勒锦、海
塔拉、开阔沁、拉力沁等村屯。
清政府为了便于统治达斡尔族人民,在他们定居嫩江流域时,规定按照莫昆的m缘关系组
织建屯,并按照各“哈拉”、“莫昆”将他们编为3个扎兰,与鄂潞克族的5个阿巴一起,统称
为“布特哈八旗”。以佐领治事,管理旗务。各屯设有“嘎辛达”(屯长),取代了“莫昆达”
(族长)。
清政府在布特哈设旗编佐之后,达斡尔族男丁从15岁起就成为兵丹,担负旗役,同鄂温克
族一起,在战时出征打仗,查边巡逻,并每年向朝廷贡貂。以后由于生活条件的变化,逐渐转
入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种植小麦、大麦、荞麦、糜子、稷子,饲养马、牛、羊等。农业生产
比较落后,耕作粗放,他们衡量丰歉的标准是“得没得一年的粮食”。清末,汉族人大量涌入,
生产工具,耕作技术有了很大进步,但土地也逐渐向汉族人手里转移。同时,在族内亦开始出
现地主高度集中土地的现象。民国时期,已经出现拥有二三百垧土地的达斡尔族地主。广大达
斡尔族人民失去了土地,生活非常贫困,多数人给地主抗活,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生活。
民国末期,苛捐杂税日重,甚至连各户种植烟草都要征税,激起了达斡尔族人民的强烈不满。
民国20年(1931年)12月,达斡尔族人鄂乐天、孟海舜联络莫旗、讷河两地达斡尔族200余人树
起武装抗捐税的大旗,自称“讷布两县嫩江奴敏格尼河一带革命团",迫使反动政府取消了税
征。
解放后,达斡尔族人民获得了新生,过上了幸福生活。解放初期,县内达斡尔族有1000余
人。由于民族习惯、婚姻等原因,他们陆续迁往内蒙古自治区达斡尔族自治旗、乡。1982年全
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县内仅有272人,多数居住在团结乡、龙河镇等地。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以来,达斡尔族的农业、畜牧业发展很快。他们除了种植农作物外,还从事饲养奶牛、捕
鱼等多种经营。达斡尔人聚居的屯落都建立了学校、供销社、文化站、卫生所、很多家庭都购
置了现代家具和洗衣机、电视机等。
达斡尔族郭博勒哈拉的兴衰 郭博勒是达斡尔族18个哈拉之一,又称郭贝尔,郭普戈尔、
果布噶尔,原膈下黑龙卵?北岸精奇里江下游的郭博勒屯。清顺治初年沙俄侵入中国达斡尔族
居住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郭博勒族人于顺治十年(1653年)前,集体南迁至讷谟尔河流域,
定居在县内洪霍尔济、芥鼐、霍赤、英力、倭都台、他本i冷、哈m等13个村电。清政府册封郭
博勒氏首领乌莫迪为这里的世袭章京(佐领),管理生产{开动和军事训练。至雍正九年(1731年),
郭博勒哈拉被编为布特哈正白旗,、隶属讷谟尔扎兰,由郭博勒和德都尔共同组成的达斡尔居
住区,在历史上被称作讷谟尔地区达斡尔。
讷谟尔河北岸是一片肥沃的平原,水草丰腴。小兴安岭南缘有帽儿山、莲花山、四平山、
笔架山、五指山等8座山峦,山上林木丛生。优越的自然条件成为郭博勒部族捕鱼、射猎、放
牧、垦殖的好地方。勤劳的郭搏勒哈拉人经过休养生息,人丁逐渐兴旺。清朝政府为了屯垦戍
边,于康熙十年(1671年)在县内设立布特哈打牲处。被编入的郭博勒氏壮丁善骑惯战,英勇果
敢,被清朝统治者视为劲旅,素有“索伦射骑闻天下”之称。在保卫边疆,平息叛乱,及镇压
农民起义的历次战争中,他们效命疆场,为清王朝点下了汗马功劳。清廷常对郭博勒哈拉表示
恩典,对作战有功人员赏顶戴,赐勇号,委要职,谥恤名,因而郭博勒哈拉代有闻人,文事武
功,俱称于世,被清朝封为都统、将军者不下20余人。
但是,大量的郭博勒官兵被迫远离家乡,防守边卡,行军打仗,死亡很多。特别是1900年
沙俄侵占博尔多站,火烧布特哈副都统衙门,使居住在讷谟尔河北岸的郭博勒氏诸屯蒙受洗劫,
人民死伤无数。幸存者慑于侵略哲的淫威,只好弃家舍业,携妻带r,逃奔他乡。民族压迫、苛
捐杂税,以及“谙达”们不平等的物资交易,给郭博勒哈拉人的经济造成了很大损失。加之当
时达斡尔族文化落后,无法抗御各种疾病和自然灾害,致使郭博勒氏族生计凋蔽,人口急剧下
降,使一度发展的郭博勒哈拉又衰落下来。到了清末,讷谟尔河流域13个达斡尔村屯的郭博勒
姓人已为数不多。
满 族 满族为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之一。1635年,后金汗皇太极废除诸申(女真)旧号,
定族名为满洲,即满族。康熙]十九年(1690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派黑龙江乌喇宁古塔兵500
人连同水手、人役及家属驻防空郭尔进(今红花矶,原属讷河县管辖,后划归德都县),此为满
族人集中迁来县内的最早的文字记载。次年,布特哈总管衙门开始增设满洲总管,并拨派满族
官员于各站屯教习鄂温克、达斡尔族人满文、礼仪及耕种技术。
县内的满族同内地满族一样,有佛(旧)、伊彻(新)之分。布特哈八旗建立后,一些汉、达
斡尔、鄂温克、蒙古等民族亦加入了旗籍为伊彻满洲。满族姓氏较多的是富察氏、瓜尔佳氏、
乌扎拉氏、恒奇勒氏、爱新罗氏、爱新觉罗氏、那拉氏等。民国初年,满族姓氏多改汉姓,以
笫一字谐音取姓。如瓜尔佳氏(关)、乌扎拉氏(吴)、富察氏(寓)、爱新觉罗氏(金)等。
同治、光绪年间,由于流人、流民、垦民不断流入县内,其中也有大量满族人,使全县满
族人逐渐增多。据]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满族11697人,分居于各乡镇。
满族有门己的语言和文字。清初,满语为国语,用满文写公文、编写历史,并翻译了大龄
的汉籍。后来,由于与汉族人民长期杂居、融合,满族语言逐渐弃之不用,改说汉语,使用汉
文,儿风俗习惯已与汉族基本相同。
蒙古族 元代,县境属成吉思汗三弟贴木哥斡赤斤封地。巴尔虎蒙古部族由额尔古纳河、
呼伦湖、海拉尔河一带渐次迁来。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呼伦贝尔陈巴尔虎蒙古族203户,328
丁迁至境内博尔多站,与达斡尔族一起居住,雍正十年(1732年),建呼伦贝尔城,。又将巴尔
虎蒙古、达斡尔、鄂温克兵丁50佐连同家属迁至该城驻防,后来一部分人因生活习惯和水土问
题又迁同布特哈。今境内散居的蒙古族多为陈巴尔虎蒙古部族的后裔。
蒙古族有九己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并有文字,多信奉喇嘛教。主要从事农业和牧业。
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蒙古族801人,居住在老莱、同义、孔同、团结、长发、
巨和、讷南、友好、龙河等9个乡镇。
朝鲜族 朝鲜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不信宗教,主要从事种植水稻生产。县内朝鲜族人
多为民国初年从黑河、北安、通北等地迁来。民国12年(1923年),自洛渐等3户朝鲜族农民由
黑河迁来讷河县第一区向阳屯(今老莱镇胜利村)种植水稻。伪康德元年(1934年),由“南满”
移来朝鲜族农民19户,在亲仁村尹家大坡(今属永丰乡)种植水稻。此后,朝鲜族迁入渐多。1956
年,在朝鲜族车学瑞、韩昌奎的倡议下,讷南、九井、老莱等乡屯朝鲜族农民集体迁至讷漠尔
河南岸的全胜乡,组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企县共有朝鲜族1
536人。
1985年,朝鲜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县内令胜乡全胜村、二克浅乡鲜兴村和太不和乡解放村,
还有少数人散居在讷河、拉哈、团结、也策等乡镇。聚居的村落都订民族小学校、卫生所、供
销社等。
回 族 县内回族多从陕甘等省渐次迁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县内博尔多站已有数
户回民迁入。从事小商品贩运和屠宰牛羊、开设饭馆,他们自称为“西域回同”。1982年,第
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县内有回族1062人,多居于讷河、拉哈、太和、巨和、团结等乡镇,主
要从事农业、饲养业,少数人经营饮食业。
回族因长期与汉族杂居,从明代起由使用波斯语逐渐向汉语转化。文字亦用汉文,信奉伊
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