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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尊老爱幼

第四节 尊老爱幼



解放后,县委和县政府注重用共产主义道德规范教育群众。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尊老爱幼,孝敬公婆被认为是共产主义美德。群众中尊老爱
幼、道德高尚的事例不胜枚举,“五好家庭”大量涌现。1980年全县有“五好家庭”250户,1982
年增至5 897户。1985年达到34 494户,占全县总户数的23.3%。全县有10720名共青团员和青
年组成的886个“助耕队”,义务帮助675个困难户。拉哈淀粉糖厂退休女工刘江珠,1966年同
因病丧妻的韩某结婚,韩有年迈的父母及前妻留下的两个孩子,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两位70多岁
的公婆,对前房孩子情同骨肉,使这个一度困难重重的家庭又重新开始了幸福生活。1982年她
光荣地出席了全国先进妇女代表会议。永丰乡长兴村五屯廉丽波治家有方,使一个8口之家过得
合合美美。72岁的公爹半身不遂,多年卧床不起,衣食不能自理,吃饭时,她一口一口喂,便
后勤洗勤换衣被,毫不嫌弃,受到邻里乡亲的赞扬。长发乡平安村二屯5名妇女,在大队妇联主
任的带动下,多年来给孤寡老人拆洗被褥,做鞋做衣服,擦玻璃,糊窗缝,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县第一小学幼儿教师罗玉敏,十几年如一日,一心扑在教育幼儿的工作上,对幼儿处处关心,时
时爱护,哄睡觉,擦鼻涕,扎小辫,洗衣服,送孩子回家,受到群众的称赞。全县人民在开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家家争当“五好家庭”,争做好丈夫、好娄子、尊老爱幼、已经形
成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