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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志编修始末

四、新志编修始末




新志自1982年6月开始编修,大体经过学习宣传、编写初稿、修改定稿三个阶段,历时5年
有余,于1987年底完成。全书23篇,95章,396节,总约90余万字,概括地、全面地记述了讷
河县自1654年至1985年计331年的历史面貌。为讷河设治以来编修的第三部县志,解放以后编
修的第一部县志。

1982年4月全省党史资料征集和地方志编修工作会议结束后,县委及时听取了会议精神的
传达和汇报,决定成立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为正、副主任委员,
县有关部门领导为委员的县志编审委员会,领导《讷河县志》,的编修工作。下设县志编写办
公室,确定了正、副主任,抽调编辑人员,具体负责县志编写工作。讷河县解放后的首期巨大
的文化建设工程随之展开。

县志编写办公室成立之初,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素质修养参差不齐,特别是对编史修志工
作从未涉足。为此,从学习入手,组织编写人员学习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大会文件、全省地
方志编修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地方志知识及史料,学习旧县志和已出版的一些新县志,并选派
编辑参加全国地方志研究班和省地方志培训班学习。‘以学会基本知识,掌握编写方法,为试
写打好基础。
同时,为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各行各业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帮助,我们在县里召开的有
关会议上传达修志的目的和意义,在举办的地方志编写人员训练班上宣讲修志理论和要求,向
在外地工作的100多位老干部发信请求协助,并编发十四期《讷河县志通讯》广泛宣传盛世修
志的历史作用。取得了上下左右的普遍重视和支持。

在此基础上,我们组织编写人员以讷河境内为主,兼到外县、外省广泛收集县志资料,组
织专题试写,刊登在《讷河县志通讯》上征求意见。以检验资料,搞好写前练兵。

以上为第一阶段,历时半年左右。

1983年初,县志办公室根据全国地协和省志办的要求,拟定了《讷河县志篇目》,按照篇
目,实行“编辑分工,包写分志,保质保量,一包到底"的办法开始工作。

在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编辑人员除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外,还通过节假日,
晚间加班等形式往前赶写。使编写初稿的工作按照要求稳步前进,受到盛地区志办的好评。编
辑们还结合编写县志初稿,学习方志学知识和有关文件,掌握党的政策,提高修志水平;深入
收集资料,实地调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资料翔实,保证初稿质量。各分志编辑还将编写初
稿的体会、见解写成论文,在全国、省级史志刊物上发表13篇,获省三等奖、佳作奖2篇。至1984
年底,县志23个分志(篇)的初稿全部脱稿,计约100余万字。当年,县志办被评为“一九八四
年度全省修志工作先进集体”。

以上为第二阶段,历时2年左右。

1985年开始,经总编对县志初稿进行统一体例、审改增删后,于5月份打印成70万字的《
征求意见稿》,分送县志编审委员会委员,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同志,在外地工作的老干部及各界知名人士,广泛地征求修改意见。
6月下旬,提请县志编审委员会讨论,明确提出了修改方案和时间要求。县志办组织编写人员
对县志征求意见稿逐篇进行核实、修改、补充、再经总编审阅后形成《送审稿》。1986年3月,
省志办在双城县召开的县志主编会议上确定:为使新县志充分体现改革成果,下限一律延至1985
年底。嗣后,县志办重新组织收集资料,进行续写,于1987年8月续完。经县志编审委员会审
定后,县政府正式行文报送盛市审查批准付印。

1988年1月30日,经省、市志公室在哈尔滨市进行联审,参加志书终审定稿的有省地方志
办公室、市县志指导组及指导处的王文举、赫修文、梁文玺、刘桓、柳成栋及王振明、邢文启、
曹玉龙、周乃荣、张福元和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康振祥、刘玉河、刘玉成同志。提出修
改意见。之后据以修改,于1989年3月交省出版社最后定稿付印。

以上为第三阶段,断断续续历时四年多时间。

讷河县志在编写过程中,曾蒙省、市(地)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指导,县档案馆及有关
单位积极提供资料,给予很多帮助,各级领导、各方面人士主动参加审稿,提出很多宝贵意见;
部分章节引用了前人和省内外史志专家的研究成果。我们谨在此表示深深地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