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被
第二节 植被
全区有植被面积497902亩,扎龙乡为220000亩,边屯乡68000亩,沼泽植被可分为三种:
其一为沉水植物,生长在湖沼泽深水中。有穗状狐尾藻、狸藻、龙须眼等;其二为浮水植物,
分布于沉水植物的外围。有两栖蓼、睡莲、浮萍、紫萍、槐叶萍等;其三为挺水植物,分布于
湖沼浅水地带。有芦苇、水葱蔗草、菖蒲、黑三棱、细叶灯芯草、慈菇等。芦苇沼泽俗称“大
苇塘”,水深30—80厘米左右,PH值7—7.8,土壤为沼泽土,常见泥炭积累。芦苇占绝对优势,
伴有三棱草、水葱草、狭叶泽芹、菰、黑三棱、杉叶藻等。在芦苇群落水深>1米的地带,常有
菖蒲群落嵌入,早春可用做放牧场。
草原面积176760亩,铁锋乡12560亩,边屯乡90000亩,扎龙乡74200亩。由于微地貌复杂,
土、水、热等条件各异,使草原植被的地域差异明显,大致可分为草甸草原、草甸。
草甸草原 主要分布于边屯乡一带,由于地势低平、排水不畅、土壤水分充足,草甸草原
是以中旱生的野谷草、大油芒等多年生的根茎禾草为主,并混生有裂叶蒿、黄芩、斜茎黄芪等
大量杂草。
草甸 主要分布在省种畜场和扎龙乡一带。草甸植被在地势低平、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发
育,植物从生长星星草、小叶樟、靰鞡草、三棱草、羊草为主。
林地 清代西清所撰《黑龙江外纪》卷八就有本地“沿江平地多榆,近水多柳”的记载。
但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农耕的发展,大量林木被滥伐作烧柴、建材及制做农具,天然林破坏将尽。
据1990年统计,本区天然林只有2963亩,铁锋乡1491亩,边屯乡775亩,扎龙乡697亩,树种只
有榆树。
1956—1965年间,为防风沙营造一些以杨树为主的人工林。到1990年全区人工林面积为20277
亩,其中铁锋乡8628亩,边屯乡6525亩、扎龙乡5124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