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力 一、耕地
土地改革后,本区有耕地7508亩,人均耕地0.5—0.56亩。1949年,本区农村划归农村区管
辖,随之划走全部耕地。1958年城市人民公社化时期,耕地面积无法统计。1961年三社合一后,
铁锋农业公社有耕地19 981亩。1974年边屯公社划归本区,全区共有耕地30961亩。1985年,市
国营扎龙渔场撤销,将耕地7890亩划归铁锋区。由于鼓励开荒,1990年全区耕地达49414亩,人
均耕地2.3亩。
1976—1990年铁锋区耕地一览表
单位:亩、人
二、农具
1、传统农具 铁锋区农业伊始,就使用较笨重的农具。解放初期,仍沿用传统农具,耕
地使用大木犁、木滚子,中耕用趟犁、铁犁、种地用耲耙、点葫芦、料斗子、板拉子,铲地用
锄头、小扒锄,割地用镰刀,打场用连枷、石碾子、木叉、扬锨、搂场耙、铁筛子、风车。其
它工具有尖锹、板锹、挖筏锹、桶锹、粪箕子、土篮子、抬筐、园筐、三股叉、四股叉、垛叉、
木叉、大镐、板镐、木锹、扫帚等。用于苇草生产的传统工具有:推刀、钐刀、耙子等。用于
渔业生产的传统工具有:渔船、苇箔、花篮、汤子、鱼叉、竿钩、冰穿子、抄捞子、鱼苇子等。
用于菜田生产的传统工具有:铲耙、菜镰、水车等。碾米磨面用石碾、石磨。运输工具主要以
牛马为动力的木制子车、花轱辘车、铁车等。
2、改良农具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农具改良。1950年11月,东北人民
政府发出《关于推广马拉具的决定》,要求东北各地推广马拉农具,本区先后引用马拉单铧犁、
双铧犁、播种犁、园盘耙、镇压器、铲趟机等新式农具,取代了旧式传统农具。到1959年,全
区每个生产队都有1—2台马拉单铧犁、双铧犁等改良农具,农村还普遍进行大车滚珠轴承化改
造。1959年后,社队自营拖拉机,农业机械逐年增加,传统工具逐年减少。
1958年,全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迅速在农村开展农具改良运动的指示》,农村
开始对旧式农具进行全面改造,到1972年全区改造进度加快,铁锋公社农机管理站,自制深松
犁9台,解决了全公社的土地深松问题。1972—1982年,全区共引进和自制农具253台(套),其
中铁锋公社引进蔬菜垄上点播机2台,畦田播种机1台,拖拉机2台,饲料粉碎机1台,48行播种
机1台,铡草机32台,手动喷雾器120台。到1984.年,全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分
户经营,传统农具,特别是常用的小农具又有增加。
1985年后,全区农村购置和使用改良农具积极性更加高涨,全区农村先后引进和购置大、
中、小型新式农具150台(套),其中有地膜覆盖机、悬耕机、五铧犁、苇草收割机等较为先进
的农机具,取代了传统的旧式农具。
3、农业机械 1959年,铁锋公社(今铁锋乡)为解决蔬菜运输难的问题,社、队先后购置
农用载重汽车21台,以国产解放车为主,从事农业运输,当时是全市第一个实现运输机械化的
社。1963年—1965年,全区农村掀起实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的高潮,除个别尚未通电的大队
外,队队购置了碾米机、榨油机,办起了米面加工点,基本上实现了米面加工机械化。
1972年,铁锋公社成立农业机械管理站,负责全公社农业机械的管理、推广、应用等工作。
1974年,成立边屯公社农机管理站,全区共有东北12、铁牛40、罗马热特25、链轨东方红54等
不同型号农业机械25台,机耕程度达45%,播种达17.8%,中耕达27%。1981年,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指示精神,铁锋区委、区政府对农业机械化工作重新作出规划部署,提出“从实际出
发,先富先化,分批实现机械化”的要求。当时,铁锋公社在卢屯生产大队进行了农业机械化
试点,投放农业机械13台,手扶拖拉机4台,全区每万亩耕地有机械能力1 505马力,全市机械
化程度平均值高2.8倍。
1984年全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部分生产大队,将集体所有的大、中、小型农
业机械作价处理给农民,集体机耕队解体,农业机械的发展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但经过一段实
践后,广大农民对“农业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认识更加深刻。1986年以后,又出现购置农
业机械的热潮,主要以中、小型为主,到1990年末,全区共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共1604台,
其中链轨拖拉机23台,大中型胶轮拖拉机224台,小型四轮拖拉机1 357台,大型农具15套,小
型农机具170套,其中有点播机、地膜覆盖机、整地机和苇草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化程度创历
史最高水平。
三、动力
1960年在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实现郊区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和科学化
的决定》过程中,全区农业机械发展开始起步,当时全区动力机械主要有大、中、小型拖拉机、
农用载重汽车、电动机和柴油机(包括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排涝机械)等,总动力为500千瓦。
1960—1962年期间,是农村处于三年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时期,农业机械动力增加幅度不大。
1965年,在黑龙江省人委的倡导下,牵引式垄作七铧犁开始使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及应用又得
到了发展,年末全区共有动力机械76台,总动力为608千瓦,1970年是社队自办农业机械化初
期,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510千瓦,是1961年全区农业机械总量的2.5倍。1978年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提出要在三年内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要求,年末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
达到4750千瓦。
1977—1990年,全区农业机械走上了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统一的适合农村联产承包责
任制发展的路子,农业机械发展之快是前所未有的。1977年,农村高压线路达到147公里,安
装变压器85个,三个乡共有电动机520台,农民生产生活用电充足。到1990年全区农业机械总
动力为41882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47台,动力为21450千瓦;小型拖拉机1 357台,动力
为13188千瓦;农用汽车47台,动力为3776千瓦;柴油机15台,动力为1035千瓦;电动机306台,
动力为1433千瓦。
四、劳动力
1947年土地改革时,铁锋区农村共有劳动力1145人。1957年,农业劳动力增至1436人。
1974年后,劳动力增加较快,边屯公社划归本区管辖,全区农业劳动力增加到5512名,劳动
力占农业总人口的30%。1985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国营扎龙渔场,组建扎龙乡,划归本
区管辖,农村劳动力增到6774人,其中男劳力4392人,女劳力2382人,全部劳动力占农业
总人口的28.64%,到1990年末,农村劳动力增加到7749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7.7%。
1、年龄构成解放后,农村青壮年踊跃参军参战,青壮年劳力减少,农业劳动中15—19岁
半劳力1462人,男60岁和女55岁以上老年半劳力137人,占劳力总数的19.39%,1962年人民
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生产秩序稳定,加强了对劳动力的管理,规定
了劳动力年龄,即男劳力为20—60岁,女劳动力为20—55岁,劳动力年龄结构变化比较正常,半
劳动力,特别是老年人参加农业人数逐年减少。
2、文化构成解放初期,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低,多数是文盲,有少数半文盲,耕作技术
落后,劳动生产率低。1954年后,普遍开展了扫盲运动,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等,提高了农民文
化技术水平。1978年后,区委、区政府把加强农民教育和加强耕作技术、栽培技术的培训作为
重点来抓,农民的文化技术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到1990年末统计,全区共有农村劳动力7749
人,其中大学35人,占劳动力总数的0.45%,中学(包括高中)有5055人,占劳动力总数的65.23%,
小学1783人,占劳动力数的23%,文盲半文盲876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1.3%。
3、职业结构1984年,由于不断调整农村产业,劳动力职业结构亦自趋合理,到1990年末,
全区共有劳动力7749人,其中从事农业种植的有438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6.56%,从事林牧
副渔业的1841人,占劳动力总数的23.75%,从事乡、村工业的有443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71%,
从事其它行业的有1082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