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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渔业

第五节 渔业



  

  铁锋区河流、湖泡有鲤鱼、鲫鱼、黑鱼、马口鱼、细鳞鱼、柳根鱼、老头鱼、泥鳅鱼、鲶
鱼、嘎牙子鱼等。人工饲养有鲤鱼、鲫鱼、花白鲢、草根鱼等。

  二、自然捕捞

  渔业自然捕捞历史悠久。捕捞季节分为“明水期”(每年4~9月)和封冻期(每年11月~翌
年3月)。1957年以前,全区从事自然捕捞者有650户,家家备有渔船、渔具年捕捞量可达60._
70万斤鱼。1957年,进入高级社以后,湖泡资源的管理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高级社(以后变生
产队)派专业人员从事渔业捕捞活动,捕鱼作为集体经济的一份。从而结束了个人自由捕捞的
历史,进入集体捕捞时期,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初期,这一时期每年可捕鱼40—60万斤。

  1983年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委会将产鱼的湖泡承包给农民个体经营,全区
共有承包户13户,每户每年向村缴300元承包费,其余收入全部为承包户所有,调动了渔民的
生产积极性。1985年以后,乌裕尔河水系出现枯水期,至使一些自然湖泡趋于水枯鱼竭状态。
“鱼亮子”由原来的11处减少到6处,迷魂阵由原来的9处减少到7处,加之捕鱼网眼越来越小
的掠夺性捕捞,使天然鱼越来越少。1987年,每年捕捞野生鱼降到30万斤,1990年降到20万斤,
相当60年代的四分之一。

  三、人工养殖

  1980年,为解决东北吃鱼问题,国家财政以“渔池补贴”形式,鼓励,扶持农民开展水产
养殖,每亩渔池补贴350元,克钦村尹柯杰、梁国爱等7户农民承包克钦西泡自然水面600亩,
并修建精养渔池80亩。边屯农民邢海珍建人工养鱼池64亩,利用六支干水(用水泵提水)养鱼。
截止1990年末,全区共有养鱼户15户,养鱼水面达7758亩,其中人工鱼池13处,养鱼水面4273
亩,自然水面2处,348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