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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副业

第七节 副业



  

  区境内芦苇面积较大,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农村副业生产门路多。1949年后,人民政府提
倡家庭副业生产,广大农民以割苇草、编织业、熬土碱为主要项目从事副业生产。1966年至1976
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发展副业生产被视为发展资本主义而遭受批判,家庭副业受挫。1978
年以后,党和国家放宽农村经济政策,全区家庭副业有了历史性大发展。

一、食用碱生产

  边屯、扎龙两乡属于重点盐碱地区,土壤普遍含碱,特别是一些低洼沼泽地块以及湖泡边
缘地带含碱量更高,每年春季(4月中旬至5月旬)大地返浆时期,地下碱面(当地人称为碱土)随
着水份蒸发,大量返出地面,厚度可达3—5公分,农民将这些碱土搜集起来,运回家用水浸泡
后过滤,将泥沙除掉,然后用大锅熬制成碱。早在清末时期人们就熬碱自用。民国年间,开始
拿到市场销售,解放后这种生产作为家庭副业仍在延续,几乎家家熬碱,每户可熬5000—10000
斤,多者可熬3—5万斤,全区生产量可达300万斤。

  人民公社化后,生产队把它作为一项副业收入,由集体派人搞,对各家各户加以限制,但
仍有少数家庭妇女、老人、儿童从事小规模生产,把售碱作为一项家庭副业。

  1981年党和国家放宽农村经济政策,取消了限制规定,但因苇、草产量减少,价格上涨,
导致熬制土碱成本增高,加上城市人用碱已用小苏达代替,土碱收购部门撤销,农民生产的食
用碱不易出售,因此,大部分农民不再从事此项生产。但边屯乡的东河村、长沟村、东官地村
和扎龙乡的翁海、哈拉乌苏、克钦村尚有少数农民从事此项副业生产,每年可产20万斤,
是历史上的十五分之一,经济收入可达6万元。

  二、羊草生产

  铁锋区有草原17.6万亩,主要分布在边屯、扎龙两乡,盛产羊草。1970年以前,生产饲草
达510000车(每车300斤,可卖10元),价值500万元,除留少量作饲草外,其余部分到市场出售,
是社员家庭副业生产的一项重大收入。

  70年代以后,因干旱风沙大等原因,草原逐年退化,羊草产量锐减,由过去的平均亩产羊
草1000斤,减少到300斤,商品量由45000车减少到10000车。特别是60年代以后,边屯、扎龙
两乡大力发展以奶牛为主要的畜牧生产,结束了打草卖草的历史,所收羊草均作饲料。

  边屯、扎龙两乡,除盛产羊草作为饲料外,还盛产高棵的小叶樟和三棱草,编织成车苫连,
可供给砖厂、粮食部门盖砖坯、粮囤,是当地农民一项副业生产,年产10万多张,收入可达29
万元。

  三、芦苇生产

  铁锋区有丰富芦苇资源,边屯、扎龙两乡有苇塘28.8万亩,是我省较大的芦苇产区之一。
从清末时期开始,人们用它作烧柴,继而用来苫房子,既可夏季防雨,又可以冬季保温。新
中国成立之后,用芦苇造纸,1958年,齐齐哈尔市土特收购站开始少量收购芦苇,发往辽宁造
纸厂用于造纸。收购站实行“以收定产”,每年大约收购1 500吨,每吨25元,农民将它作为
一项收入,每年入冬后农民就下苇塘收割芦苇,交售给收购部。由于芦苇长势茂盛,每年可产
芦苇6—8万吨,仅交售1 000多吨,大量芦苇剩在苇塘里,造成白白浪费。

  1968年,齐齐哈尔成立芦苇公司,作为专门从事芦苇经营收购部门,扩大了收购量,每年
可收购5000吨左右,只占总产量的10%。从1957年至1982年,芦苇生产一直做为集体经济的副
业生产,农民个人不许出售芦苇,只能用作烧柴。

1985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8号文件精神,建立了“扎龙芦苇产销服务社”,使农民
直接进入芦苇商品生产领域,极大地启动农民从事芦苇生产的积极性,使芦苇收购量逐年提高。
1987年达到17600吨,收入105万元。到1990年上升到100元/吨。从1985年至1990年总计收购
119200吨,收入2918.5万元。

  附:齐齐哈尔种畜场简介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种畜场始建于1952年10月1日,位于铁锋区东部,乌裕尔河西岸,土地
面积3—7万亩,其中草原面积16.1万亩,耕地面积6万亩。

  1951年11月,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畜牧场,归省农场局管理。居民30户,人口150人。
以养猪为主,存栏猪558头,基础母猪197头,年产仔猪2135头,推广种猪2000头。马3匹,基
础母马3匹。有耕地300亩,粮豆年产33900斤,平均亩产113斤。1961年8月,归省畜牧厅管理,
改名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种畜场。以种畜为主,种类较齐全。牛存栏415头,基础母牛141头;
马存栏396匹,基础母马127匹;羊存栏2479只,基础母羊1878只;仔猪1075头,推广种猪957
头;鸡存栏1505只,成母鸡1355只。粮豆每产164万斤。1962年4月,归省农垦厅管理,居户
增至837户,人口增至4373人。

  1967年8月,省农垦厅将该场下放给齐齐哈尔市管理。1969年后,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
先后将该场改为“五·七战校”、“五·七人民公社”。粮豆年产365.9万斤。牲畜存栏:奶
牛250头,基础母牛150头。黄牛240头,基础母牛46头。马692匹,基础母马166头。羊3388只,
基础母羊2372只。猪559头,基础母猪378头。鸡1980只,成鸡1584只。

  1978年4月,省革委将该场收回划归省畜牧局。改革开放以后,以繁育推广种畜为主,多
种经营、全面发展。1990年,饲养种禽和肉牛,夏洛来牛21头,基础母牛9头。利木赞牛27头,
基础母牛18头。黑白花奶牛235头,基础母牛117头。肉乳兼用牛(西门塔尔牛)104头,基础母
牛46头。优质细毛羊1696只,基础母羊360只。苏白、长白种猪151头,基础母猪92头。蛋用
滨白“584”种鸡4062只,肉用罗斯“208”种鸡2739只。私养禽畜:黑白花奶牛1332头,成
母牛641头。猪1276头。蛋鸡11092只,肉仔鸡2027只。细毛羊470只,山羊128只。马、驴、
骡165匹,鸭862只,鹅291只。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达到262.3万元。